首页>新闻中心>通知公告

自治区商务厅关于组织参加第四届中国—蒙古国博览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5  

五市商务主管部门、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

第四届中国—蒙古国博览会(以下简称“中蒙博览会”)将于2023年9月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举办。为充分利用中蒙博览会平台,积极融入共建“一带一路”,深度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加强我区向北开放经贸交流合作,推动我区优质产品拓展北部地区市场。我厅拟牵头组团参加本届博览会,现将组织参会参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概况

中蒙博览会由商务部、蒙古国食品农牧业和轻工业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同主办,是2014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访问蒙古国时,与蒙古国领导人在两国签署的政府联合宣言中推动建设的国家级经贸合作展会平台。本届博览会以“共建开放新格局,共享发展新机遇”为主题,将举办国家向北开放经贸洽谈会、会议论坛、展览展示、文化交流等系列活动,全面拓展中蒙两国之间以及与世界各国的合作关系,以高水平开放促进高质量发展。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9月6日至10日。

地点:呼和浩特市欶勒川国际会展中心,宁夏展团展位为展馆2号展厅,展位面积120平方米。

三、组展范围

(一)五市商务主管部门及所辖县(市)区商务部门相关负责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负责人

(二)针对北部市场特点,遴选15家宁夏优品企业参展。

四、参展费用

(一)展位费。自治区商务厅将对宁夏展区进行特装布展,并承担场地费及特装展费用。

(二)人员费用。参会参展人员的各项差旅费用自理。

五、相关要求

(一)请五市商务主管部门做好参会参展宣传组织工作,各推荐3家特色产品生产企业参展;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推荐2家“六新”产业企业参展

(二)请各商务主管部门于8月4日(星期五)18点前将参展企业汇总名单报送至我厅,联系人:贸易促进处 王树宾  联系电话:0951-5960717 电子邮箱:397307327@qq.com

  

附件:参展申请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3年7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参展申请表

参展展会名称


参展单位名称

  


参展单位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邮


参展人员姓名

性别

职务

联系电话

邮箱

身份证号













企业及参展商品简介:

商务主管部门

意见


注:本表格须有市商务部门审核意见,否则将视作无效。


附件下载:

参展申请表.wps

扫一扫 手机浏览
主办: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149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6400000063 
宁ICP备05001183号-3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119号
网站支持无障碍浏览 网站支持IPv6访问 宁夏互联网辟谣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