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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医疗机构输液瓶(袋)回收企业名单(第二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13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物回收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商务部等10部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医发〔2020〕3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开展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38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宁卫发〔2020〕161号)等文件规定,经企业申报,各市、县(区)商务、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等部门审核,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现将全区具备回收医疗机构输液瓶(袋)等医疗废弃物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名单(第二批)予以公告。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输液瓶(袋)回收企业名单(第二批)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4年5月13日


附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输液瓶(袋)回收企业名单

(第批)

序号

          企业名称

    处置种类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固原市惠众废弃物综合处理有限公司

输液瓶()回收利用

赵连宝

0954-2852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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