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5-13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物回收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商务部等10部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医发〔2020〕3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开展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38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宁卫发〔2020〕161号)等文件规定,经企业申报,各市、县(区)商务、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等部门审核,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现将全区具备回收医疗机构输液瓶(袋)等医疗废弃物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名单(第二批)予以公告。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输液瓶(袋)回收企业名单(第二批)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4年5月13日
附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输液瓶(袋)回收企业名单
(第二批)
序号 | 企业名称 | 处置种类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固原市惠众废弃物综合处理有限公司 | 输液瓶(袋)回收利用 | 赵连宝 | 0954-2852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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