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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做好第136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5  

宁商〔202470

五市商务主管部门、各进出口企业:

根据关于第136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申请事宜的通告(会业字〔2024405号)要求,现就做好宁夏交易团(以下简称交易团)第136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第136届广交会)展位申请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览时间及形式

136届广交会计划于202410月15日开幕,分三期举办线下展,其中:

第一期:2024年10月15日-19日

第二期:2024年10月23日-27日

第三期:2024年10月31日-11月4日

二、展内容

线下展共设置55个展区,各展期对应展区设置详见附件1,各展区参展展品范围详见附件2

展位申请时间

品牌展位确认申请:即日起—520日。

一般性展位申请:即日起—530日。

四、展位申请流程

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分为品牌展位和一般性展位。请登录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https://exhibitor.cantonfair.org.cn/),登记、确认公司及展品信息,提交参展申请。

(一)品牌展位申请。

1.品牌展位确认。第136届广交会仅对企业自愿申请退回和大会收回的品牌展位进行调整安排。请第135届广交会品牌展位参展企业,按品牌展位的对应展区确认第136届品牌展位数量(路径:展位申请——我的展位申请——品牌展位确认申请)。确认后,请打印参展申请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交易团,确认即正式生。如确认退回全部或部分品牌展位,请同步书面提交加盖公章的退展位申请(确认申请时系统自动生成)报交易团。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如需增加展位,请在对应展区申请一般性展位,届时将在品牌展位粘连一般性展位安排中予以优先考虑。

2.品牌展位动态评审材料提交。根据广交会品牌展位动态调整机制,非品牌展位参展企业可随时向交易团书面提交、补充或更新品牌展位申请材料请有意向的企业根据评审相关指引、申报注意事项,填写申请表并加盖公章,连同所有纸质版材料寄送交易团(相关文件路径:广交会官网首页——参展商——参展指引——品牌展位评审申请指南)。交易团按相关要求对申请企业材料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入交易团预审推荐表(路径:网络管理服务系统——展览管理——常用文件)并加盖公章,连同企业材料寄送相关商协会。

(二)一般性展位申请。

有意参展的企业按展品目录在线填报对应展区展位申请信息(路径:展位申请——我的展位申请——一般性展位申请)完成信息填报后,请打印参展申请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连同其他材料一并报交易团后,参展申请方正式生效。广交会禁止处于处罚期内的违法违规企业及展品参展,且对企业的出口业绩有一定的要求,请务必阅知广交会出口展参展资格标准(详见附件3

展位申请须提供材料:1.加盖公章的参展申请表;2.有效的海关备案编码3.有效的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或行业认证等认证有效证书复印件,且覆盖产品应属于所申请展区规定的参展商品目录;4.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5.有效的境内外注册商标证书复印件,商标覆盖的产品应属于所申请展区规定的参展商品目录。属商标转让的,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6.有效期的专利与版权证书复印件;7.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出口名牌、名牌产品、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称号证书复印件;8.相关商(协)会会员、理事资格证书复印件。9.联营参展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以上材料中除参展申请表需向交易团报送纸质材料,其它材料请扫描成PDF文件发送至邮箱250231715@qq.com。

根据《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使用管理规定》,为强化展位管理,企业展位申请时,须预填展位负责人;有联营参展需要的,须提交联营企业申请信息(限对应展区申请展位在2个及以上的企业),并上传双方联营供货关系的第三方证明材料。展位位置(展位号)安排公布后,企业可在规定时间内修改展位负责人,且联营参展须在完成联营企业展位号确认后方生效。

五、注意事项

广交会官网已设置“参展申请”相关指引模块,企业可通过“参展商——参展指引——参展申请”栏目查看。

请按照系统提示,详细、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如在申请填报中遇到问题,可参阅“参展易捷通”系统首页“通知公告栏”的操作指南,或及时联系广交会客户联络中心(4000888999)解决。

)在“参展易捷通”系统提交申请时登记的展品将不在广交会官网展示。如需维护广交会官网展示的展品信息,请在获得线上参展资格后登录广交会官网“云展厅管理”系统进行相关操作。

)如申请展区实行展品专业分区,须根据主要展品类别(占本企业展品60%以上),如实申报对应展品专区,以方便采购商准确查找目标展位,提高参展成效。

)广交会出口展实行退展位约束机制,具体为:在完成参展展区所有企业展位位置预置截止后的第二天之前(含)退展位的,所退展位不收取展位费;在完成参展展区所有企业展位位置预置截止后的第二天之后至开幕前一天(含)退展位的,所退展位收取一半展位费;在开幕之后退展位的,所退展位收取全额展位费。

)企业网上参展申请生效不代表获得参展资格。企业及展位安排将根据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安排相关办法确定,安排结果以“参展易捷通”最终公布展位号或所属交易团通知为准。

)“参展易捷通”为广交会官方唯一参展申请渠道。参展申请相关事宜请先与宁夏交易团联系。所有参展事宜均须通过所属交易团办理。广交会出口展不委托除交易团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代理任何参展申请、安排等事宜。请企业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六、其他要求

企业在完成网上登记后,于615日前向宁夏交易团提交以上各类展位申报所需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材料。没有按时、按要求报送材料的,视为放弃申请,不再安排展位。如出现线上申请材料与书面材料不一致情况,均不予审核。

请各市商务主管部门积极动员辖区符合条件的进出口企业申请参加。

宁夏交易团联系人:自治区商务厅会展贸易促进处朱晓东:0951-5960716

                  宁夏进出口商曹娟:0951-8558905

邮寄地址: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北街蓝泰广场A座817室

    件:1.第136广交会各展期对应展区设置情况表

          2.广交会出口展参展展品范围

           https://www.cantonfair.org.cn/pages/ExhibitCategories

          3.广交会出口展参展企业资格标准

           https://www.cantonfair.org.cn/zh-CN/pages/Standard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3年5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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