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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商务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家电家居等消费品以旧换新进小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12  

宁商通〔2024〕82号

五市商务、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我国高质量发展大局做出的重大决策,为贯彻落实好国家政策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要求,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方便居民及时了解以旧换新政策、交售废旧家电,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现就消费品以旧换新进小区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各地要鼓励支持家电家居销售企业、回收企业加强与物业公司合作,积极开展家电家居等消费品以旧换新进小区活动。小区物业公司要主动协调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及小区代管单位同意销售企业、回收企业进小区开展家电家居等消费品以旧换新业务。在此基础上,积极为销售企业、回收企业提供方便并做好相关协助工作。

二、支持有条件的社区和居民小区设置“一点多用、服务叠加”便民服务网点,提供家电家居、废品回收信息咨询和临时存放等服务。鼓励专业经营主体进小区为有需求的家庭提供免费入户检查维修、清洗评估等服务,保障家电家居销售、维修、回收等服务方便快捷。

三、积极推广“以车代库”等灵活回收方式,及时进小区收购废旧家电家居,小区物业公司要积极主动配合,为收旧车辆进小区提供方便,不得额外收取费用,实现废旧家电家居即收即走,便利居民换新。

四、结合老旧小区改造,鼓励家装企业进小区,引导居民同步开展室内局部装修改造。要充分考虑低保户、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需求,结合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为有需求的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各地商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合作机制,合力推动落实,切实畅通以旧换新渠道,进一步释放家电家居消费潜力。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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