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5-23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快宁夏餐饮业高质量发展,自治区商务厅牵头起草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发送至:swt1tc1909@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宁夏回族自治区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2.通过信函邮寄至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北街蓝泰广场A座19楼,电话:0951-5960714),信封上请注明“《宁夏回族自治区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5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夏回族自治区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4〕18号)和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商服贸发〔2024〕46号)部署要求,提升餐饮服务品质,优化餐饮业发展环境,促进宁夏餐饮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弘扬宁夏餐饮文化,讲好宁夏美食故事,培育系列名宴、名菜、名店、名小吃,以餐饮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住宿、文化、旅游、体育等相关产业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餐饮消费需求。到2027年,新增餐饮行业高技能人才200人以上,培育形成有影响力的宁夏特色菜品10道以上,引入区域有影响力连锁品牌10个以上,新增中华老字号餐饮企业3家以上,新培育年营业额超5000万元餐饮企业10家以上。
二、工作任务
(一)优化餐饮供给格局。
1.培育知名餐饮品牌。实施餐饮品牌培育工程,加强宁夏菜系研发和新品牌孵化力度,培育“名店”“名厨”“名菜”“名小吃”“名饮”。支持国际餐饮企业、中华老字号餐饮企业在宁开设旗舰店,支持本地餐饮企业创建“米其林”“黑珍珠”“钻级酒家”等品质餐厅。支持餐饮企业、行业协会开展宁夏特色美食推介、品牌推广活动。鼓励宁夏籍海外华侨及各地宁夏商会搭建美食文化交流平台,市场化举办餐饮领域专业化展会。(自治区商务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重复列出)
(二)创新餐饮消费场景。
2.创新打造美食集聚载体。积极承办“中华美食荟”等国家级美食活动,开展“一带一路”美食文化市集等餐饮推广活动。实施“宁财融”工程,支持打造“宁夏面食一条街”、特色小吃集聚区等多元业态融合的中华美食街区。鼓励各地整合资源,在“浪宁夏”美食文化促销、银川“川行百味”、吴忠“早茶文化节”、中卫“颇好吃”、隆德“暖锅宴”等品牌活动基础上,打造5个以上区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的美食盛会。落实《关于促进“夜经济”高质量发展 进一步扩大消费增创业促就业的指导意见》,支持餐饮业延时经营,增加夜间餐饮消费供给,打造夜宴、夜饮与夜景、夜娱、夜游、夜购等融合互促的消费新场景。到2027年,培育30个以上综合性“深夜食堂”。(自治区商务厅、党委宣传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监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商旅文体融合发展。借助中阿博览会、国际葡萄酒文化旅游博览会、枸杞产业博览会等展会平台,促进餐饮与康养、旅游、体育等有机融合。落实《旅游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支持景区及周边培育建设度假旅游美食打卡地,鼓励大型连锁餐饮企业挖掘县域餐饮市场潜力,鼓励各地推出“宁味儿”主题美食旅游线路。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打造“美食名村”“美食名镇”,完善休闲餐饮配套产业和设施,推动形成“餐饮+商旅文体”互促融合发展格局。(自治区商务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监管厅、交通运输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持续深挖餐饮发展潜力。
4.推动“美食+贺兰山东麓葡萄酒”深度融合。支持银川市打造“中国葡萄酒之都”。鼓励引导各地、行业协会制定发布《宁夏特色菜系葡萄酒搭配指南》,支持开发“滩羊手抓配赤霞珠”等特色菜品专属套餐。联合文旅等部门推出“美食+葡萄酒”特色线路,发布美食美酒旅游地图,形成“美食+美酒”双IP餐饮融合发展模式。(自治区商务厅、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业管委会、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监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5.传承发展本地特色餐饮。鼓励餐饮企业申报中华老字号,支持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建设老字号文化展示中心、餐饮品牌博物馆、定制体验中心等,促进餐饮老字号的保护和传承。设置餐饮行业发展资金,鼓励各地在手抓羊肉、盐池惠安堡羊羔肉、非遗扁豆子面、隆德暖锅、大武口凉皮、中卫煎猪臓等餐饮老字号和特色品牌基础上,形成“一县一品”差异化餐饮标志性品牌。鼓励开展菜品创新和评比认定,完善“浪宁夏”餐饮风味美食名录,启动“早餐示范工程”试点。(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监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6.促进预制菜产业健康发展。落实《关于切实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 持续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深入推进预制菜品牌培育,鼓励餐饮企业与区内农业合作社、种植基地建立长期直采合作,打造一批葡萄酒、枸杞、牛奶、肉牛、滩羊、冷凉蔬菜等绿色食材供应基地。加强农餐对接,推广“种养殖基地+中央厨房+餐饮门店”模式,支持餐饮企业在区内外开设加工基地、配送中心等。(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厅、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着力提升餐饮服务品质。
7.强化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推动餐饮、燃气经营主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大力开展全区“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持续推进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促燃气经营、充装企业与餐饮经营主体开展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消除安全隐患。鼓励地方因地制宜推进餐饮经营主体“瓶改管”“气改电”。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实施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监管。(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消防救援总队、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监管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8.提升餐饮服务技能。统筹使用就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等资金,支持行业协会开展“年度十佳厨师”“宁夏餐饮业服务品质奖”等评比活动,支持餐饮企业参加国内外专业展会和技能大赛、厨艺大赛等活动。鼓励各级院校开设食品、烹饪、餐饮服务等相关专业,选树打造10个餐饮校企合作试点基地。(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商务厅、市场监督管理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9.提升大众餐饮亲民惠民体验。建立餐饮价格监测预警机制,开展规范餐饮价格质量行为专项整治,重点整治“虚高定价”“质价不符”等问题,严厉查处不明码标价、哄抬物价、欺客宰客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制定《餐饮行业价格行为规范》,对商业综合体、景区夜市、连锁餐饮企业实施“价格承诺制”,建立“红黑榜”公示机制,推动大众餐饮价格亲民化,增强群众获得感。(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促进绿色发展。
10.坚决制止餐饮浪费。加强反食品浪费监管执法,依法曝光餐饮行业违法案例。完善餐饮领域反食品浪费标准规范,指导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引导餐饮经营主体、外卖平台完善餐饮信息,强化适量点餐提示,鼓励分餐制,提供小份量、多规格的主食、菜品、饮品等,积极倡导光盘行动,主动提醒消费者在餐后打包剩余食品。严禁餐饮服务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商务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1.促进低碳环保发展。依托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提升生鲜农产品冷链流通效率。加强餐饮噪声控制,推动餐厨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持续减少餐饮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和包装物使用。建立健全绿色餐饮标准体系,引导地方和行业协会依法依规培育绿色餐饮企业、绿色餐厅。推广健康烹饪模式与营养均衡配餐,传播营养健康理念。(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提升标准化数智化发展水平。鼓励相关机构和企业开展餐饮标准“领跑者”行动,成立地标菜标准评定委员会,制定宁夏特色名菜、名小吃及名食材等餐饮行业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对餐饮企业数字化改造和自动化设备设施应用给予支持。支持餐饮业和农业、电商等融合发展,创新“生产基地+中央厨房+餐饮门店+电商销售”等模式。引导餐饮领域平台企业为中小微商户提供技术培训、流量支持,营造平台与商户共生的良好生态。(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商务厅、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支撑体系。
13.优化发展环境。推动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跨部门综合监管”,完善广告设置、摆卖管制、车辆停放等方面相关举措。开展“打假治敲”专项行动,宣传引导餐饮经营主体抵制恶意索赔和敲诈行为。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餐饮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鼓励财产保险公司开发餐饮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产品,助力餐饮行业提升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夯实餐饮业统计基层基础,依法依规推动餐饮业数据公开共享,加强大数据监测分析。(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督管理厅、统计局、中国人民银行宁夏分行、宁夏金融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各地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加强政策解读、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推动相关工作取得实效。自治区商务厅要加强对餐饮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协调指导,跟踪政策落实情况,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各部门要积极挖掘餐饮从业人员优秀事迹,支持先进集体和个人申报有关荣誉表彰,提升餐饮从业人员职业荣誉感,营造支持餐饮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此件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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