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8-05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第七届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福建外贸优品鞋服品牌展销展区搭建项目
2.项目编号:NXQJZC-2025-054
3.采购方式:综合比选
4.预算金额(元):210000.00元
5.最高限价(如有):210000.00元
6.比选需求:详见比选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自公司中标之日起,至2025年8月25日(具体时间以甲方要求为准)完成所有设计搭建工作,并通过验收;协助入驻商家布展并在展会期间提供持续的运营服务。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8)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开标当日由代理机构统一查询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应按照《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相关规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应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相关规定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监狱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应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相关规定并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成交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4.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比选文件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8月6日至2025年8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将报名资料(授权书、营业执照、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扫描件加盖公章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846287140@qq.com,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获取比选文件。
比选文件售价: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比选时间和地点
2025年8月13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乾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贺兰山路与虹桥街交会处天源财汇中心A座18楼1804)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请各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以上网站以公告形式公示。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联系人:靳勇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149号
联系方式:0951-5960725
驻厅纪检组监督电话:0951-59606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乾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丹丹
地址:银川市贺兰山路与虹桥街交汇处天源财汇中心A座18楼1804
联系方式:0951-8639494 19995372386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5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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