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3-27
宁商发〔2025〕11号
五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相关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体育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5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服务消费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好《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4〕18号),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提升品质、丰富消费场景、优化消费环境,培育服务消费新增长点,根据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挖掘基础型消费潜力
1.餐饮服务消费。提升餐饮服务品质,打造“名菜”“名小吃”“名饮”“名厨”“名店”。挖掘宁夏美食资源和烹饪技艺,传承发扬宁夏特色美食文化,促进“宁味”菜品品质稳定提升。围绕黄渠桥羊羔肉、隆德暖锅、中宁蒿子面等地方美食和葡萄酒、枸杞、牛奶、肉牛、滩羊、冷凉蔬菜等优质食材,培育宁夏特色小吃产业集群,打造“美食名村”“美食名镇”。积极参加“中华美食荟”活动,办好“浪宁夏”“吴忠早茶”等美食文化促消费活动。培育一批宁夏特色餐饮示范店、旗舰店,支持本地餐饮品牌“走出去”开拓市场。鼓励国内外知名及特色餐饮品牌来宁开设首店、旗舰店,建设区域总部、研发中心、配送中心、中央厨房等。鼓励各市场主体发展“代炒菜”等新业态。积极引导餐饮企业合理设定价格。(自治区商务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监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市人民政府。以下均需五市人民政府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2.住宿服务消费。鼓励住宿业与葡萄酒、旅游、康养、研学、餐饮等业态融合发展。用好消费品以旧换新等政策引导住宿企业更新设施设备。实施品牌酒店拓展计划,鼓励国内外知名品牌酒店企业来宁开设首店、旗舰店,支持培育一批本土品牌化酒店,培育特色鲜明、智慧化程度高的休闲度假、健康养老主题酒店。出台支持民宿高质量发展政策,开展等级民宿评定工作。允许农户将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发展乡村住宿。(自治区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家政服务消费。培育、引进具有引领示范效应的家政龙头企业和特色品牌,支持企业构建依托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家政服务新场景,满足居民个性化和多层次家政服务需求。支持行业协会开展诚信体系、标准化试点建设。深入推进家政兴农行动,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等灵活就业人员进入家政行业。建立多层次培训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员工制家政企业备案成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自治区商务厅、发展改革委、公安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4.养老托育服务。促进供需适配,优化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的养老托育服务供给。支持养老托育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养老服务网络。统筹中央和地方资金,推动建设一批嵌入式、分布式、连锁化、小型化,方便可及、价格合理、质量有保障的养老托育机构。深入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推动公共空间、消费场所等无障碍建设。严格落实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要求。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优化家政、养老、托育、助餐等服务设施布局。落实好养老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政策。(自治区民政厅、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激发改善型消费活力
5.文化娱乐消费。开展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活动。鼓励各地挖掘历史文化名城、名村、名街,推动小舞台、小剧场、小画廊、小书屋、小非遗工坊、小AI数字体验等新型文化空间进驻,开发高质量文创产品,差异化打造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旅游休闲街区,开展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建设,推动隆德县、沙坡头区形成示范,培育一批“宁字号”乡村旅游品牌。丰富夜游夜娱夜健夜读夜购等夜间消费业态,激发新潮消费。提升文化演出、影片、网络文学、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质量和数量,做好电视层层收费和操作复杂治理。引导沉浸体验、剧本娱乐、线上演播等业态健康发展。(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广播电视局、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6.旅游服务消费。着力打造“一轴一廊,一核三区”文旅发展“全景图”,加快推进“宁夏二十一景”创新升级行动,构建全域宜游、全时畅游、全业可游的旅游发展新格局。聚焦黄河、大漠星空、葡萄酒等核心优势资源,全力打造世界葡萄酒之都,推进国际旅游目的地建设。优化“吃住行游购娱”要素体系,推进全产业链发展。鼓励演艺演出、露营民宿、康养度假、低空飞行等新业态发展,丰富“音乐+旅游”“演出+旅游”“赛事+旅游”“微短剧+旅游 ”等融合业态,高质量举办“青春漠漠搭”沙漠营地文旅消费季、贺兰山汽车越野嘉年华、行走的思政课等品牌活动。打造一批体现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民族团结进步价值理念的特色旅游产品和精品路线,擦靓宁夏“中华情”旅游促融品牌。丰富银发旅游供给,增开定制旅游列车。鼓励景区景点推出门票减免、淡旺季票价、一票多次多日使用等惠民旅游举措。提升交通服务品质,提升入境旅客入境和消费支付便利度。(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农业农村厅、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业园区管委会、交通运输厅、人民银行宁夏区分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7.体育服务消费。依法依规利用社区空地、金角银边等,建设和升级一批便民健身场地设施,提高居民使用便利化水平。深化“体育赛事进景区、进街区、进商圈”活动,开展“跟着赛事看宁夏”行动。争取承办全国性、区域性全民健身赛事,举办宁夏马拉松系列赛、“村BA”、村钓等示范性全民健身赛事活动,鼓励学校等企事业单位向社会开放体育场馆,拓展体育消费空间。举办全国大众冰雪季等冰雪赛事活动,丰富冰雪运动产品供给,推动冰雪运动普及发展。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规范体育培训,扩大体育消费人群。申报创建国家级体育旅游、体育产业项目,培育体育消费载体。(自治区体育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教育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8.教育和培训消费。推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开放优质教育资源,鼓励高等院校科研基础设施设备有偿开放共享,满足多元化、个性化学习研究需求。优化职业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聚焦现代煤化工、数字信息、特色农牧业、文化旅游等重点产业发展需求,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建设高水平职业学校和专业。推动社会培训机构提高服务质量。按规定适当引入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优化课后服务质量。(自治区教育厅、科技厅、文化和旅游厅、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居住服务消费。加强和改进物业服务,探索发展“物业+生活服务”多元服务模式,鼓励有条件的物业企业拓展养老、托育、家政、健康等业务。推动提高物业智慧化服务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小区应用智能安防、智慧停车、智能门禁等,提升居民服务体验。支持盘活存量商业项目发展楼宇经济,鼓励通过收购、长租等方式打造青年驿站、人才公寓、“创客空间”等,满足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居住需求。培育提供改造设计、定制化整装、智能化家居等一站式、标准化产品和服务的龙头企业。深入开展家装厨卫“焕新”,支持开展房屋装修和局部改造。(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培育壮大新型消费
10.数字消费。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虚拟现实等技术赋能服务消费,推动传统行业数字化转型。建设智慧商圈、智慧街区、智慧门店等新场景,鼓励企业布局夜间无人零售店等业态,面向全国发展“直播电商+”,引导各平台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发挥首个国家“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优势,开展医疗健康大数据资产管理研究,推动医疗卫生机构信息互通共享三年攻坚行动,丰富“人工智能+卫生健康”场景应用,逐步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政策。推进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整区试点,升级建设宁夏智慧教育平台。聚焦文旅、培训、医疗、健康等领域推动建设一批新型信息消费融合项目,持续完善“智游宁夏”小程序,开展数字家庭建设试点。(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医疗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绿色消费。积极推广应用国家绿色低碳先进技术和产品,提高家装、出行、旅游等领域绿色化水平,推广电商原装发货。开展绿色低碳服务地方标准研制。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推进新能源车辆设备应用。持续开展“绿色饭店”“绿色商场”培育工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监管厅、宁夏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健康消费。积极培育健康体检、咨询、管理、保险等服务业态。加强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老年病、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能力建设,推动医养结合发展。支持医疗机构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提升中医药特色养生保健、康复疗养等服务水平。扎实推进“阳光药店”工程建设,发挥零售药店的健康促进、营养保健等功能,提升人民健康水平。(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宁夏金融监管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增强服务消费动能
13.创新多元融合消费场景。开展服务消费系列促消费活动。鼓励商旅文体健融合发展,推动信息服务与各领域融合,支持医疗健康服务与商业健康保险联动,鼓励会展、酒庄、酒店联动,积极引进各类会议展览活动。支持城市特色商业街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完善县域商业体系,更好满足城乡消费需求。推动银川市加快全国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将银川市打造成为区域性消费中心城市。(自治区商务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民政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体育局、宁夏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加强服务消费品牌培育。探索开展优质服务承诺活动。持续推荐评选中华老字号,支持服务业企业加强品牌培育、运营和保护,利用“质量月”活动、中国品牌日平台,加强服务消费品牌宣传推介,发挥特色传统品牌引领作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厅、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严格执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新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实施管理。积极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等,吸引外资投资各类服务业态落地。(自治区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教育厅、卫生健康委、文化和旅游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优化服务消费发展环境
16.完善财税金融支持政策。用好国家“两重”“两新”政策,用好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商贸流通发展资金等,支持数字化赋能、产业集群和集聚区培育、融合场景打造、标准化建设。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信贷产品,加大对服务消费重点领域信贷支持力度。落实好消费领域减税降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商务厅、人民银行宁夏区分行、宁夏金融监管局、宁夏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支持高等院校加强服务消费重点领域相关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支持举办多层次、多工种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完善服务业人才评价制度,落实好职称评审、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等规定。利用多渠道举办专场推介活动,扩大人才供给。(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加强服务消费统计监测。落实国家服务消费统计监测方法制度,做好服务零售额统计工作。探索与第三方合作,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加强对细分领域统计和政策分析研究,及时科学调整相关政策。鼓励各经营主体完善数据监测,提升数据利用水平。(自治区统计局、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9.优化服务消费环境。强化跨部门联合监管,深入开展优化消费三年行动方案,推动消费供给提质、消费秩序优化、消费维权提效、消费环境共治、消费环境引领五大行动。加强消费纠纷化解与解决处理,严肃查处虚假宣传、网络欺诈、泄露信息、强制购物等违法违规行为,探索恶意索赔处置工作机制,降低维权成本,维护经营者、消费者双方合法权益。强化信用监管,引导经营主体守信重信。在养老、育幼、家政、物业等领域推出一批标杆化服务标准。(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商务厅、发展改革委、公安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化和旅游厅、民政厅、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地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工作要求,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自治区各单位要加强与国家部委对接,制定并落实好“十五五”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共同促进我区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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