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18
宁商办发〔2023〕25号
厅机关各处室、中心:
现将《自治区商务厅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办公室
2023年7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自治区商务厅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3年,自治区商务厅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按照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和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有效提升政府公信力、执行力和透明度。
一、深化商务领域信息公开
(一)持续推进商务事业高质量发展信息公开。
1.及时公开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商务领域决策部署有关情况,运行处、流通处、建设处、电商处等处室要及时在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公开“消费需求促进年”有关政策出台、活动开展等内容,进一步增强政策制定实施的透明度和活动实施的公平性。
2.外贸处、外资处、外经处、口岸处、秘书处办公室等各有关处室要及时公开“外资三年外贸五年倍增计划”、外经贸发展、重点航线开通、中阿博览会等重要事项、重大活动信息,积极主动传播商务声音,进一步提升社会知晓率。
3.区域处、招商局要及时公开区域经济合作、招商引资等最新利好政策措施,吸引更多企业来宁投资兴业。
4.物流处、电商处、贸促处和会展博览中心要加强现代物流、电子商务、会展博览“三优”产业的政策制定、工作成效、重大突破、创新成果等内容的公开。
(二)持续推进民生改善信息公开。
5.运行处、流通处、建设处、电商处等处室要及时研究解决影响市场消费的“难点”“堵点”问题的措施,回应社会关切“热点”“焦点”问题;紧盯生活必需品购、销、存重点环节,加强粮食、食用油、肉类、禽类、奶制品及蔬菜、水果等主要生活必需品批发零售价格,适时向社会发布批发价格和市场保供情况,合理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稳定市场情绪;及时发布消费券、汽车家电下乡、直播电商、数商兴农等与民生相关政策措施。
(三)持续推进商务系统自身建设信息公开。
6.财务处要围绕打造高标准高质量“阳光财政”,深化公共财政事权信息公开,依法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扎实推进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信息公开。
7.各有关处室要依法依规做好招投标、评先选优等工作内容的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完善政策发布推送和解读咨询机制
(一)规范政策集中发布。
8.办公室会同政策法规处持续巩固商务厅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布成果,围绕“宁商规发”,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归集和动态更新工作机制。
(二)扩大政策精准推送。
9.信息中心会同内贸、外贸、招商等有关处室,建设完善“商务政策”“行政规范性文件”“招商政策”“消费资讯”网站栏目,归集展示关注度高、专业性强、含金量足、办事需求量大的商务政策文件。
10.各有关业务处室持续推动政策个性化、主动化供给,组织“政策进企业”“政策进行业”等定向推送,推动惠企政策直达企业,实现“政策找人、政策找企业”,打造政策精准推送接力机制。
11.各有关业务处室出台相关政策时,根据政策适用范围,将公开发布的行政文件正式版本会同解读材料主动推送给有关企业,为企业及时了解政策做好“最后一公里”服务。
(三)推行政策多元解读。
12.各处室(单位)要提升解读质量,按照政策文件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创新特点、新旧差异、影响范围、执行标准、注意事项、惠企举措、享受条件和关键词、专有词等解读要素,做好“政策+解读+办事”的综合解读服务;年内做到图文解读全覆盖、动漫视频占比20%。
13.各处室(单位)要注重多元化解读,结合内容制定一图读懂、视频音频、简明问答等解读模板,通过厅门户网站发布,方便社会公众下载查看。针对性辅导政策申请和适用标准、办理流程等内容,探索制作辅导课件等可复用形式;政策中与社会公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审批事项,要组织要点拆分、深度解读和综合指引。
(四)探索政策沟通咨询。
14.政策法规处要在实体服务大厅等处设立政策咨询服务点,持续提供商务领域政策咨询。
15.各处室(单位)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以视频、图解、文字等形式适时予以解答。
三、完善决策政民互动和公众参与机制
(一)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
16.办公室会同政策法规处根据年度重点工作,依法编制商务厅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通过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公开率达到100%。
17.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责任处室要通过公开征集意见的方式,引导社会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内事项开展;社会公众参与率达到100%、公开征集意见不少于30日。
18.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责任处室在决策出台后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意见的征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并公开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民意调查等其他方式社会公众参与意见征集的情况。
19.公开征集意见的政策草案,各责任处室要同步开展解读,讲清讲透政策初衷和内涵,更好引导公众发表意见建议。
(二)优化政民互动主渠道建设。
20.办公室、信息中心统筹做好厅机关咨询电话、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厅长信箱、厅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等政民互动渠道的日常维护,规范做好留言选登。各责任处室严格落实各渠道办理时限,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国政府网网民留言转办工作的具体要求,压实承办处室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办理时限,确保回复质量。
21.办公室会同政策法规处依托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平台,推行线上线下、PC端手机端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管理,确保接收、登记、答复、邮寄、办结归档、复议诉讼报备等关键节点全程留痕、可追可溯。
22.政策法规处注重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提示警示作用,以案促改,切实降低纠错率、败诉率。
(三)深度推进政府开放。
23.按照《全区“政府开放日”工作方案》,办公室会同有关处室组织开展好“政府开放月”活动,科学合理确定政府开放的主题和内容,设置答疑、座谈、体验、问卷调查等环节,安排熟悉业务的领导干部现场解答、听取建议,有序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商务事业发展。
四、健全规范政务公开管理保障机制
(一)规范公开平台建设。
24.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办公室、秘书处办公室、信息中心加强厅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管理,抓好信息审核、内容监测和安全防护、应急保障,做好日常巡查与维护,确保安全平稳运行。
25.信息中心规范做好“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民留言办理答复。
26.机关党委结合全区开展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切实纠正厅机关形式主义等问题。
27.办公室、秘书处办公室、信息中心加强公开发布内容复核,防止网络泄密失密,有效杜绝“指尖泄密”。
28.信息中心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加强公开后信息管理,定期清理过时、失效内容,避免信息散乱无序,防范汇聚风险。
(二)优化评估考核体系。
29.办公室根据年度重点任务,以评价实际工作为导向,优化政务公开效能考核指标,加大重点专项工作考核权重,提高考核区分度。
(三)加强政务公开调研。
30.办公室、政策法规处、信息中心要按照中央、自治区大兴调查研究有关决策部署,围绕商务领域政务公开短板弱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阵地管理等,提出改进提升政务公开、网络阵地管理工作的对策建议。
(四)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31.办公室加强各处室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和指导,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32.办公室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管理,如发生人员变动和工作调整要做好交接,并及时向自治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报备。
(五)挖掘提炼典型经验。
33.办公室要深入挖掘提炼商务领域政务公开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积极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和各主流媒体推介,着力打造商务领域政务公开品牌效应,全面宣传商务领域政务公开的新举措、新成效。
(六)建立任务落实台账。
34.办公室对照本要点,梳理重点任务,形成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落实时限,实时跟进督查,逐项督促落实。上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未完成的要依法督促整改。
35.办公室要将落实本要点进展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及时公布、接受监督。
相关链接:一图读懂丨《自治区商务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商务厅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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