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策发布>政策解读

宁夏制定22条扶持政策鼓励电子商务产业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2-09-09

近日,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共同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鼓励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区电子商务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和内生动力,营造良好发展生态。

《若干政策》共六部分22条。根据我区电子商务发展阶段和实际,主要从电子商务集群壮大发展、供应链打造、行业做大做强、创新融合发展、巩固提升农村电商成效五个方面提出了具有指导性和操作性的扶持政策。政策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若干政策》突出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立足全区电商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实际,突出因地制宜、特色发展,支持城市电商依托产业、人才优势,培育电子商务总部、示范园区、龙头企业,吸引优势要素集聚,打造产业发展高地;支持农村电商持续发展,积极发展农村电商新业态,提升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提升电商助力农产品上行效能,夯实农村电商发展基础,推动农村电商与数字乡村衔接,服务乡村振兴。

突出线上线下融合,创新发展。充分挖掘全区产业资源,进一步释放电子商务和数字技术对不同产业的赋能效应,推动电子商务与工业、服务业融合发展,促进传统商贸零售企业、重点生产企业、生活服务企业等数字化升级,构建数字化供应链,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发展。

突出内外联通,开放发展。立足电商连接线上线下、衔接供需两端、对接国内国外市场定位,助力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对内,支持电商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打造数字消费新场景,促进特色产品销售,推动各地开展流通体系建设创新,助力消费扩容提质。对外,支持跨境电商发展,支持跨境电商平台、企业拓展国际市场空间,促进内外贸易联动发展,推动更高水平开放合作。

电子商务是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升人民生活品质的重要方式,是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自治区商务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位推动和国家部委的大力支持下,全区电商工作抢抓产业发展机遇,紧盯脱贫攻坚和先行区建设,着眼乡村振兴和高质量发展,化疫情之危为发展之机,保持了电商大发展、快发展的良好态势,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动能、增添了新活力、开辟了新路径。据统计,五年来,全区网络交易额累计实现5158.63亿元,年均增速达17.1%,农村网络零售额累计实现518.71亿元,年均增速超40%,截至2021年底,全区网商总数达13.93万家,电商带动就业人数41.32万人。

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深入实施现代服务业扩容计划,大力发展以电子商务为重点内容的“六优”产业,赋予了电子商务产业新定位、新目标。《若干政策》聚焦电子商务“六优”产业赋予的新要求,围绕电商赋能产业升级、释放消费需求、促进内外循环、助力乡村振兴、推动经济结构调整等方面作用,明确了政策支持范围和奖补标准。政策的出台将进一步优化全区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条件、服务体系和发展环境,引导要素资源高效流动,支撑不同领域电子商务协同发展,是未来五年推动我区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和路径保障。


相关链接:自治区商务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鼓励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扫一扫 手机浏览

分享到:

主办: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地址:宁夏银川市民族北街435号蓝泰广场A座
政府网站标识码:6400000063 
宁ICP备05001183号-3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119号
网站支持无障碍浏览 网站支持IPv6访问 宁夏互联网辟谣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