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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2  

厅机关各处室: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清单(2022年度)》经厅安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各处室结合自身工作职责抓好贯彻落实,并及时向厅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工作总结和相关信息。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2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清单

(2022年度)

依据《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宁安委〔2022〕2号)精神和《自治区商务厅安全生产(消防)委员会领导机构及职责》要求,为做好202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现将年度安全生产任务明确如下:

一、领导责任落实

1.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的重要论述纳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和厅宣传工作。(责任处室:机关党委、办公室)

2.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国务院安委会、自治区安委会、自治区消委会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纳入厅党组会议内容传达学习,并将安全生产工作同党建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责任处室:办公室,配合处室:流通处)

3.在全区商务工作报告、领导班子及个人述职述责述廉报告、商务工作要点、宣传工作要点等内容中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要内容之一。(责任处室:办公室、人事处、流通处)

4.厅主要领导同志、分管领导同志及时批阅自治区安委会和消委会文件。(责任处室:办公室)

5.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安全生产培训主要内容,将《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培训内容。(责任处室:流通处)

6.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职责及要求列入商务厅主要职能、商贸领域各类发展规划内容。(责任处室:人事与老干部处、各相关业务处室)

7.及时健全完善厅安委会机构及职责,完善厅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任务清单”。(责任处室:流通处)

二、安全生产风险防控

8.年底前向自治区政府分管领导报告主要负责同志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述职报告。(责任处室:办公室,配合处室:流通处)

9.全年召开厅安委会会议不少于四次,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突出问题。(责任处室:流通处)

10.国家、自治区重大活动,重大节日和法定假日,组织开展全区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活动。(责任处室:流通处,配合处室:各相关处室)

11.按要求及时完成国务院、自治区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考核巡查、督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责任处室:流通处,配合处室:各相关处室)

12.继续开展商贸流通领域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攻坚,深入排查问题隐患,建立工作台账,逐项对账销号。(责任处室:流通处)

13.在全区商贸流通领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燃气安全专项治理、气瓶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处室:流通处)

14.继续开展全区成品油市场三年专项治理,严肃查处成品油流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处室:运行处)

15.加大境外投资项目风险排查力度,压紧压实境外投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责任处室:外经处)

16.协调、配合有关主管部门对大型会展活动进行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处室:电商服贸处)

17.对商贸物流行业实施安全监督管理,全面推进落实商贸物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责任处室:物流处)

三、基础保障

18.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宁政发2022〕9号)要求,修订《自治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按程序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印发实施。(责任处室:运行处,配合处室:各相关内贸处室)

19.加强厅机关人员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安全素质和能力。(责任处室:办公室)

20.及时向自治区安委会、消委会和三年行动专班报送总结和工作信息。(责任处室:流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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