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的通知要求,自治区财政厅、商务厅、扶贫办按照“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的原则,对有关县(市、区)进行了综合评审,拟推荐灵武市、中宁县、青铜峡市、海原县、贺兰县、泾源县、彭阳县、隆德县、原州区、红寺堡区等10个县(市、区)为国家2016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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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