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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自治区商务厅等16部门关于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政策措施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已结束][无相关意见建议]

  发布时间:2022-08-23  

为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商消费发〔2022〕92号),进一步搞活我区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市场,自治区商务厅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自治区商务厅等16部门关于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2年8月28日前反馈自治区商务厅。

联系    

  话:0951-5960694  

  真:0951-5044239

271261355@qq.com

附件:1.自治区商务厅等16部门关于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

2.意见反馈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2823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自治区商务厅等16部门关于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政策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商消费发〔2022〕92号),进一步搞活我区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市场,现制定如下相关政策:

一、支持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

(一)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深入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出台下乡支持政策,对接整车生产企业积极参加汽车下乡活动,引导企业提供更多车型参加优惠活动,促进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消费使用。严格执行国家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宁夏税务局

(二)提高新能源车便利化管理与服务。允许新能源汽车在部分禁限行路段、时段通行。逐步推行新能源汽车停车收费优惠政策。(责任单位:自治区公安厅、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管厅

积极支持充电设施建设。结合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积极支持老旧小区停车设施改建,对具备条件的居住社区配建一定比例公共充电车位,建立充电车位分时共享机制;新建公共停车场均需建有不低于10%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新建居住社区配建停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预留安装条件时需将管线和桥架等供电设施建设到车位以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要”;支持改造既有停车场,增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在公交场站建设专用充电站,优先在企事业单位、交通枢纽、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公共停车场等场所配置公共充电设施;将快充站纳入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套基础设施范围;严格执行国家电价政策,鼓励拥有固定充电桩的居民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物业服务企业应积极支持和配合新能源小客车自用充电设施的安装,不得借机收取费用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网宁夏电力公司

二、加快活跃二手车市场

(四)支持二手车经销业务允许登记注册住所和经营场所在二手车交易市场以外的企业开展二手车销售业务;对从事新车销售和二手车销售的企业,经营范围统一登记为“汽车销售”,并向辖区市级商务部门做好备案,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平台及时完善相关信息,商务部门要及时将备案企业信息推送至公安机关、税务部门;自2022年10月1日起,对已向商务部门备案的汽车销售企业从自然人处购进二手车的,允许企业反向向自然人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凭此办理转让登记手续。(责任单位: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商务厅、公安厅、宁夏税务局)

)促进二手车商品化流通汽车销售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将购进并用于销售的二手车按照“库存商品”科目进行会计核算。自2022年10月1日起,已向商务部门备案汽车销售企业申请办理小型非营运二手车转移登记时,公安机关实行单独签注管理,核发临时号牌。(责任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公安厅)

(六)优化二手车交易模式。实行车辆交易登记异地办理、档案电子化网上传递,小型非营运手车异地交易,买卖双方可选择在车辆登记地或者新车主住所地进行交易、开具发票和办理车辆查验、登记。2023年1月1日起,对自然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出售持有时间少于1年的二手车达到3辆及以上的,汽车销售企业、二手车交易市场、拍卖企业等不得为其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不予办理交易登记手续,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公安、税务部门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及时识别阻断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发票开具情形,加大部门共享核查信息力度,加大车辆关键信息比对,运用共享信息,为有关企业开具发票提供信息支撑。(责任单位:自治区公安厅、宁夏税务局)

三、促进汽车更新消费

(七)加快老旧车辆淘汰更新。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开展淘汰老旧汽车补贴活动和汽车以旧换新活动,支持各地举办各种车展及汽车促销活动,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研究制定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助政策 2025 年,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鼓励淘汰其他高排放车辆;全面实施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交通运输厅、生态环境厅、公安厅

加大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建设用地支持做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在用地方面的政策指导和服务保障,对报废机动车建设项目、停车场项目给予重点支持(责任单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商务厅)

四、优化汽车使用环境

(九)推进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积极支持新改建老旧小区等停车设施,鼓励建设地下停车场和立体停车设施结合实际施划一定数量的路内停车泊位。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停车场用地,采取划拨方式供地,不符合的,依法实行有偿使用或取得。对新建独立占地的、经营性的公共停车场用地,同一宗用地公告后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可以协议方式供应土地。供应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配建停车场用地的,应当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供地。鼓励以弹性年期出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赁结合方式供应停车场用地。在有条件的城市道路、广场、公园绿地等公共设施地下建设停车场,以出让等有偿方式供地的,可按地表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的一定比例确定出让底价,具体比例由市、县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并向社会公示。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公安厅

(十)加大汽车文化旅游项目用地支持力度。鼓励各地发展汽车越野、露营等户外休闲体育运动项目;支持汽车运动赛事、汽车自驾运营地等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对自驾车旅居车营地的特定功能区,使用国有未利用地的,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固化地面的前提下,可按原地类管理。(责任单位:自治区化和自然资源厅体育局)

五、丰富汽车金融服务

(十一)优化汽车金融服务。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在业务范围内开发设计符合二手车和新能源汽车特点的专属金融产品和服务,降低新能源汽车消费者在购置、使用和保有环节的成本;鼓励银行机构适当扩大绿色金融服务覆盖面,在业务范围内合理增加各地市新能源汽车金融服务有效供给;鼓励金融机构制定差异化的汽车贷款业务审批策略,设立汽车消费贷款审批快速通道,设立新能源汽车消费贷款专项审批绿色通道,优化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率。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宁夏银保监局)

本政策自文件印发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

宁夏回族工业和信息化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   宁夏回族自治区体育局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夏监管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       国网宁夏电力公司

2022年8月23日


附件2

意见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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