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4-02
为规范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市场秩序,加强信用监管,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等法规文件,结合我区实际,我厅研究起草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企业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17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一)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建议发送至指定邮箱(swtsctxjsc@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预付卡信用监管细则意见反馈”。
(二)信函邮寄:请将书面意见寄送至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149号,邮编:750001),信封上请注明“预付卡信用监管细则意见反馈”。
三、注意事项
(一)反馈意见请注明联系人姓名、单位及联系电话,以便进一步沟通。
(二)征求意见稿及附件可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网站(网址:http://dofcom.nx.gov.cn/)查阅下载。
欢迎社会各界踊跃提出宝贵意见,感谢您的支持与参与。
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企业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2.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企业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5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