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商发〔2018〕111号
有关市县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51号),经研究,提出2018年电子商务和扩大消费项目资金计划600万元(分配表见附件),现下达给你们。请按照相关工作部署,认真抓好落实。
一、电子商务
安排200万元,用于开展全区2018年电子商务培训和宣传推广工作。
(一)电商培训。
安排150万元,支持五市商务主管部门利用电商沙龙、产业论坛、现场授课、网络授课等形式,对本市农民合作社成员、创业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电商转型企业、政府部门人员、驻村干部和益农信息社负责人开展电商培训。其中:银川市30万元,石嘴山市30万元,吴忠市30万元,固原市30万元,中卫市30万元。
(二)电商宣传推广。
安排自治区商务厅50万元,利用新商务周刊、宁夏日报、宁夏电视台等媒体,对2018年农商对接会进行宣传,对全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现场经验交流会及“农村电商筑梦计划2.0版”进行主题宣传,宣传推广全区电子商务在扶贫攻坚中的的典型案例与先进事迹,对全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的发展现状、工作开展情况、各县的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及典型案例等进行系列宣传。
二、扩大消费
安排400万元,支持市县商务主管部门组织商贸流通企业、行业协会,按照《关于做好2018年消费促进活动的通知》(宁商通﹝2018﹞2号)确定的消费促进形式和内容,以优化消费环境、丰富多样消费供给为内容举办的各类民俗文化节、休闲旅游节、农家特色旅游节、老字号非遗文化节、餐饮美食节等商旅文化娱乐融合消费促进活动;以扩大热点商品消费、提升品质服务消费为内容实施的大型让利促销展销消费活动;以搭建供需对接平台、推广地方品牌为内容开展的特色产品外销订货会、推介活动;以消费习惯引导、消费文化氛围营造为内容实施的消费宣传推广工作。银川市200万、石嘴山市38万、平罗县16万、吴忠市60万、青铜峡市16万、固原市30万、中卫市40万。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快建设进度。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本级财政部门,按照通知确定的事项,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问题。
(二)加强项目监督检查。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负责对项目进行年度考核验收,对本地区商务促进资金使用负有直接监管责任。专项资金下达后,各地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支持方向和标准及时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性检查,不得将财政资金转入个人账户,严禁将专项资金用于理财、放贷等。对利用假项目、假发票、假合同等套取专项资金的,要收回已拨付资金,构成犯罪的,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2018年电子商务和扩大消费项目资金计划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