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2-19
宁商发〔2018〕153号
吴忠市商务局、财政局:为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7〕1号)和全区商务工作会议有关拓展特色商品外销空间的统一部署,经研究,提出2018年特色商品外销窗口项目资金计划150万元,支持吴忠市已建成运营的外销窗口进一步延伸销售链条,增强外销窗口扩大销售、持续运营能力,带动我区更多的优质特色产品“走出去”。
资金计划下达后,吴忠市商务局要会同财政局,严格按照专项资金使用方向,组织好外销窗口项目的申报及评审工作,及时将专项资金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并加强资金使用的合规性检查,不断强化绩效目标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附件:2018年特色商品外销窗口项目资金计划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2018年9月21日
附件
2018年特色商品外销窗口项目资金计划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地区 |
项目名称 |
资金计划 |
|
合计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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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吴忠市 |
特色商品外销窗口项目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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