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2-28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切实规范财政资金项目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自治区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通知》(宁财(绩)发〔2021〕116 号)文件精神,我厅对2020年度商务领域重点项目开展进行了绩效价评工作。
纳入2021年,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聘请第三方机构本年度绩效评价范围的重点项目主要涉及对自治区财政厅确定的我厅2020年优化消费环境项目、培育消费热点项目、家政服务消费提质扩容项目、现代物流业发展项目、促进电子商务发展项目、招商引资专项资金等,6个重点项目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领域,涉及财政资金共20698.21万元。
为确保本次绩效评价效果,我厅事先对这些领域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研判,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周密的评价方案,同时,积极配合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照年度绩效目标,重点从项目的决策、过程、产出、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进行对比评估,评价关注项目的预算资金的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照年度绩效指标对项目的决策、过程、产出、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进行梳理,按规范要求开展绩效评价。,并并将评价结果及时反馈至项目管理实施处室,对存在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确保评估工作不走过场取得时效。同时此外,将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到2022度预算编制工作中,一方面,提高预算支出的精准度,将财政资金配置到事关发展和保障民生的关键领域和环节;另一方面,谁使用财政资金绩效好,就给谁加大预算指标分配额度,激励预算处室不断提高执行预算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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