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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商务厅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28  

2022年,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治区商务厅按照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的工作部署,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服务和保障商务中心工作,聚焦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狠抓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商务法治建设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

一、2022年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商务厅自治区党委、政府坚强领导下,按照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委员会工作部署,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服务和保障商务中心工作,聚焦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狠抓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商务法治建设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二十大报告辅导百问》等有关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组织处级以上干部参加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网上专题班,深入研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干部树牢法治思维,提升法律素养;结合学习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读书”,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我区依法治区战略任务,深化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思想认识。充分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厅主要负责同志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年度法治工作、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带头开展党组会前学法和年度述法,带头发声宣讲商务政策,通过新闻发布会、专题研讨班、电视专访等方式,宣传和解读商务政策,切实把法治工作贯穿于商务履职尽责全过程。有效落实法治建设相关制度。厅党组统一领导、政策法规处牵头协调、各相关处室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顺畅运行,年度商务工作要点专门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班子成员年终述法制度等得到严格落实,认真开展法治政府督查整改,合法合规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常态长效落实。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法治化环境保障商务事业高质量发展。“放管服”改革任务深入落实。认真落实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和2022年全区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任务分工,事前上下左右沟通协调、事中分期分批跟踪督导、事后全面总结报告,牵头承担的11项重点任务、18项职责范围内配合任务全部完成,其中我厅牵头的“一单制多式联运模式”和“口岸收费一口价”2项改革举措被自治区发改委列为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在全区复制推广。法律政策服务商务发展水平不断提升。为有效减轻疫情冲击影响,先后提请自治区政府出台稳保促“50条”、消费恢复“30条”、扩大消费“17条”等政策措施,研究制定扩大汽车消费、促进家电消费等接续政策措施,有力服务推动我区消费市场复苏回暖;提请自治区制印发《关于推进全区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做好跨周期调节推动外贸保稳提质的若干措施》和《关于推进全区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助力我区开放型经济扩容提质,年度外贸增速全国第六,跻身全国第一方阵;出台《招商引资政策若干规定》,制定外资企业投诉协调工作办法,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帮办代办”制度,服务推动我区招商引资提质增效。行政审批工作规范开展与自治区发改委联合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通知》,引导各地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扎实开展行政审批“三减一提升”工作2022年承诺办件时限比法定办结时限压缩72%办理环节比上年压缩46%重点删减了一批可通过政务数据共享平台互验的材料,申请材料比上年压缩了12%。巩固“不见面马上办”改革成效,商务系统24个政务服务办理事项中8个实现“全程网办”,15个实现“不见面”,“不见面”率达到96%所有事项同步推送“我的宁夏”APP实现“掌上办”,一季度我厅办事窗口被政务大厅管理处授予“红旗窗口”。普法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多措并举推进“八五”普法宣传深入开展,修订完善普法宣传“四个清单”,在厅官网开辟“商务法治”专栏,综合运用“宁夏商务厅”微信公众号、《今日商务》杂志等各类普法阵地平台,大力向各市县、商协会、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常态化推送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外商投资法》《对外贸易法》《出口管制法》《电子商务法》等相关学习内容,大力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和“法律六进”活动,采购发放普法书籍1000余本,切实推动普法宣传走深走实。

完善执法监督体系,深入推进商务领域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执法制度持续健全。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纳入年底效能目标考核评价体系,结合我区商务领域执法实际,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更新编制了《行政执法人员清单》,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完善行政执法文字记录,统一执法文书格式,全面规范行政执法用语,为促进商务领域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供了更加细化完备的制度支撑。“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持续规范。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抽查事项工作指引及抽查事项工作计划,明确商务领域拍卖、成品油流通、报废机动车拆解、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对外投资合作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印发全系统联动监管工作通知,督导五市商务主管部门积极开展抽查工作,2022年全区各级商务主管部门依托自治区“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制定检查计划35项,发起检查任务105个,对商务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所列事项实现监管全覆盖。特殊行业日常监管持续加强。按照自治区安全生产、污染防治、风险防控等工作部署,主动协调自治区公安、环保、税务、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通过座谈会、业务培训、联合检查、实地督查等方式,加强对全区新车销售、二手车交易、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和成品油流通等行业的规范管理,并将相关信息及时推送自治区公安、税务等部门,保障特殊行业依法有序经营。

依法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商务领域依法治理能力显著提升。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有效落实。厅党组不折不扣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政策法规处对商务领域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大合同协议做到“应审尽审”,切实提高合法合规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质量,着力防止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从源头把好依法行政关口,积极预防行政纠纷。一年来,厅政策法规处审查提交厅党组会议议题材料62件,其中审查不合规3件、退回补充完善13件;厅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审查合同120余份,对机关各处室、事业单位提供法律咨询50余次。2022年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持续规范。加强我厅《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执行硬约束,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备案管理、“三统一”、有效期等制度,对我厅2017年以来制订印发的60余份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清理,宣布继续执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13件,失效2件,修改1件。对新制定的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程序要求备案管理,对我厅起草以自治区政府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报送了清理建议。权责清单调整动态开展。聚焦维护政令畅通和法治统一,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规定,及时根据机构职能变动、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等情况,对权责清单中典当行业行政管理职权、外商投资法律依据、行政处罚责任追究等有关条款进行了对应调整,目前已完成调整基础工作,正在按程序审定和报批法治工作队伍稳步壮大。积极推动执法(监督)证考试申领工作,已取得国家统一行政执法(监督)证13人,新增考试申领执法证16人,公职律师3人,常态化从事专职法治审核人员2人。聘请北京中银(银川)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作为厅法律顾问,加强了我厅专业化法治工作力量。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过去一年,我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标“依法治区战略”的新要求,还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主要表现在:一是学法用法能力需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领会有待进一步加深,商务系统涉外法治人才稀缺,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行政执法力量需进一步优化。部分县区(市)商务行政职能划归当地发改、工信部门代管,从事商务行政管理的人员仅3-5人(含局领导),部分市县商务主管部门无专门法制机构,未建立商贸领域行政执法队伍,商务执法力量与工作任务不匹配。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还需进一步加强。商务普法需要更加聚焦重点服务对象,进一步突出企业急需精准普法。

三、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我厅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继续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进商务法治政府建设,大力实施法治政府“六大提升行动”,确保中央依法治国和自治区依法治区各项决策部署在商务系统扎实落地。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其纳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专家授课、座谈研讨、阅读经典等多种方式加强学习,并结合职能重点学习《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国际经贸规则等热点法律法规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商务法治建设全过程

(二)持续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程序。进一步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贯彻执行,完善我厅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修订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制定并公布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动态调整权责清单,严把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关,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各项程序落实到位。

(三)着力推进行政执法数字化改革。进一步深化商务系统“证照分离”改革,梳理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监管权限,指导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加强“互联网+监管”平台运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信用监管、综合监管机制,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执法监督,抓好“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四)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商务普法工作体系,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大力宣传普及宪法》及《外商投资法》《对外贸易法等与商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组织年度网上学法考法,深化开展“法律进机关”“宪法宣传日”等活动,推动法律法规进一步深入基层、深入企业,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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