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商函【2018】142号
罗吉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重视农产品拍卖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产品拍卖是国际通用、现代、高效、低成本的流通方式,可大幅度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在农产品流通中引入拍卖方式,可较好解决“卖难”和“买贵”矛盾,构建新型农产品流通体系。2017年,国内各地、各主体继续探索农产品拍卖机制。以昆明国际花卉拍卖交易中心(KIFA)为代表的成熟拍卖市场持续运营,拍卖交易量大幅上升,已经接近云南鲜花流通量的20%,企业效益逐步提高。其经营模式得到了业界的普遍认可,已经成为行业标杆企业,示范效应明显。为顺应行业发展大趋势,“云花”现已经成功试水互联网远程拍卖模式。同时,以黑龙江大米网拍卖公司和海南长江拍卖公司为代表的农产品拍卖项目正在落地。其中,黑龙江大米网拍卖公司在黑龙江省农委等政府部门的支持下,解决了委托拍品的来源、标准化包装、物流等相关问题,现已成功进行多次拍卖,成交额大,成交率高,其利用互联网开展远程农产品拍卖的模式值得肯定。我区可借鉴黑龙江省的成功经验,尝试在枸杞流通中引入拍卖交易方式,在交易数额形成规模并拥有一定数量的生产者和销售商群体后,将会吸引青海枸杞、新疆枸杞等更多农产品品牌入驻拍卖平台,从而确立宁夏成为全国枸杞交易中心,其产品质量和价格将成为全国枸杞生产、销售的风向标。
一、在枸杞流通中引进拍卖交易方式的可行性
(一)枸杞生产已具备规模化标准化条件。宁夏枸杞在册面积达100万亩,枸杞干果总产量18万吨,年综合产值150亿元,加工转化率达25%。自治区林业厅、农牧厅和农科院已经制定了《枸杞干果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并在全区推广了《宁夏枸杞生产推荐农药品种目录》,建立了枸杞病虫害检测预报服务信息平台和服务网络。
(二)具备引入拍卖交易方式的营商环境。一是我区高度重视枸杞产业发展,出台了具体支持政策并投入大量财政资金,促进当地金融行业支持枸杞产业。二是自治区林业厅正在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申请“宁夏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并于6月26日在中宁县成功举办了“2018枸杞产业博览会”。三是依托全国最大的大宗电子商品交易所-渤海商品交易所枸杞交收运营服务中心,推动宁夏枸杞及其产品网上交易。宁夏枸杞电子交易所集枸杞现货交易、金融、仓储与物流等服务为一体,具有先进的第三方电子交易系统、专业的监管仓、第三方检测机构和多层次的金融服务。四是宁夏枸杞产品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从受众需求的角度来看,产品供不应求,处于卖方市场状态;从市场认知度看,属于区域性优势农产品和稀缺性资源,具有可拍卖性,适合作为经营性拍卖标的。优越的营商环境已经成为推动枸杞拍卖的重要前提和基础。
二、围绕开展枸杞拍卖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政策支持推进农产品拍卖发展。密切协调联络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农业农村部、林业部等部委,争取农产品流通引入拍卖方式等方面的具体政策;重点支持中宁县建立有形的枸杞专业拍卖交易中心(市场),启动农产品分类包装标准、拍卖标准等业务标准的制订工作,指导和支持中宁县建立专业的枸杞物流体系和包装体系,建立或合作使用专业的拍卖交易网站,开展线上线下同步拍卖,为我区探索农产品引入拍卖方式积累经验。
(二)引进和培育专业拍卖机构。通过引进国内拍卖公司先进的农产品拍卖技术和拍卖业务运作、管理经验,加上本地拍卖专业队伍的资源优势,建立枸杞拍卖模式。在宁夏枸杞电子交易所的基础上,建设拍卖交易中心和交易平台。
(三)加强拍卖人才培养。加强拍卖竞买人培养,制定全区竞买人奖励制度,对在一定周期内达到一定竞买规模的予以分级奖励。每年开设不少于1期的农产品拍卖业务培训班,从业务流程、市场运作等基础开始,逐步提升,3年内初步建立一支能够熟练运营农产品拍卖业务的专业队伍。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