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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2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18-12-20  

宁商函【2018】168号
梁福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石嘴山保税物流中心(B型)享受银川综合保税区优惠政策”的建议收悉,我厅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银川海关等有关部门经深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制定建议办理时间表和路线图
按照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有关要求,我厅认真研究制定了建议办理时间表和路线图:5月联系建议代表,建立沟通渠道;6月开展相关调研,了解实际情况,协调相关部门;7月梳理相关工作,起草答复意见;8月邮寄正式答复文件;9月收到代表反馈意见,建议办结。
二、积极推进石嘴山保税物流中心(B型)建设验收
石嘴山保税物流中心(B型)于2016年9月12日经海关总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批准设立,是宁夏目前唯一一家保税物流中心,其功能仅次于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的设立体现了国家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支持,将有效带动我区大宗工业品出口和外贸进口,对石嘴山市建设物流集聚区和能源通道,促进地区经济转型升级、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目前,石嘴山保税物流中心(B型)已完成全部项目建设,受海关总署委托,银川海关、财政部驻宁夏专员办、宁夏税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分局组成联合验收工作组,于8月3日正式验收通过项目。保税物流中心力争年内封关运营。
三、主动开展口岸合作对接
(一)开展“北向”口岸对接。为推动实现石嘴山保税物流中心(B型)、惠农陆港与周边沿边口岸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我厅会同银川海关、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等有关部门及相关企业,赴内蒙古策克、乌力吉、满都拉、二连浩特、甘其毛都五大口岸,与当地海关、口岸部门和有关物流、货代企业进行了对接座谈,根据我区产业发展现状和五大口岸对应蒙古国资源进出口贸易情况,结合石嘴山保税物流中心(B型)发展定位,就加强两地区域通关一体化和国际能源产业合作,建立了互访协商机制。
(二)加强“东向”口岸合作。与青岛港、连云港、威海港等沿海港口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推动内地与沿海大通关合作,打通国际货运班列与特需班列的铁海联运大通道,适时开通双向特需班列;与天津口岸办、天津港务集团,就进一步巩固石嘴山市与天津港口岸跨区域合作,加快发展多式联运达成了共识;依托“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实现唐山·曹妃甸港石嘴山内陆港在惠农口岸正式挂牌运行。
四、加强政策资金支持
(一)健全保障政策。为统一规划全区口岸布局,加快完善口岸功能,促进口岸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提升口岸在我区内陆开放型经济发展中的支撑和保障作用,我厅会同有关部门,牵头研究起草并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口岸发展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8〕5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支持石嘴山保税物流中心(B型)享受自治区赋予银川综合保税区的相应优惠政策”,将为石嘴山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进一步提升保税物流中心的综合竞争力。
(二)提供资金支持。一是从2018年现代物流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300万元,重点支持石嘴山惠农陆港和保税物流中心(B型)海关运行监管指挥平台项目,完善物流基础设施,提升报关报检服务水平,实施一体化发展。二是石嘴山市委、市政府研究出台了《关于强化政策支持加快推进“三大转型”的若干意见》,将进一步完善口岸功能,提升口岸承载能力和服务水平。三是石嘴山市商务局起草了《石嘴山保税物流中心(B型)运营发展扶持办法(试行)》,将重点对运营平台和仓储费用进行补贴。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好保税物流中心相关政策。为推动石嘴山保税物流中心(B型)实现良好起步、正常运营、稳步推进的发展目标,我厅将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要求,积极协调自治区有关部门落实好《实施意见》。推动保税物流中心尽快封管运营,促进我区工业产品出口和国外矿石资源进口,有效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增强国际市场竞争力。
(二)支持国际货运班列延伸至惠农陆港始发。为进一步支持石嘴山市拓展宁北地区“西向”“北向”“东向”铁路物流通道建设,提高石嘴山保税物流中心(B型)货物集聚能力,我厅将积极协调宁夏国际货运班列运营公司(兰州捷时特物流有限公司)做好全区国际货运班列统一发运规划,积极组织货源,有效利用石嘴山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政策优势和惠农陆港的地理优势,适时将国际货运班列延伸至石嘴山惠农陆港始发,争取相关矿产品、木材进口等涉及能源资源项目落地石嘴山保税物流中心(B型)。
(三)推进口岸通关便利化。进一步加强与东部沿海港口对接,支持石嘴山市与天津港、曹妃甸港、黄骅港等东部沿海港口合作,联合银川海关引导并支持企业全面做好宁夏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新模式申报系统应用推广,通过95198服务热线、微信、qq服务群,做好宁夏“单一窗口”服务保障,实现口岸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2018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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