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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12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1-12-08  

康锐、道月泓、郭文斌、刘文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出台完善养老产业相关法律法规的提案》收悉,按照提案要求,我厅积极对接协办单位自治区民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对提案内容多次进行沟通。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治区民政厅资料显示:截至2020年底,全区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96.17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13.9%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69.39万人,占全区户籍总人口的10%。为更好的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需求,近年来,自治区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建成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养老保险体系。一方面,积极发挥自治区老龄办综合协调职能,扎实做好老年人维权活动,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另一方面,加强健康支撑能力建设。据商务厅不完全统计:截至2020年底,全区现有家政服务企业约1600余家,从业人员约55000人,主要由城镇下岗失业的“4050”人员和农村失地农民、外来务工人员、生态移民、复转军人、创业者和毕业学生等组成,女性人员所占比重约为85%左右。

二、主要做法

(一)推动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一是制定政策保障措施。近年来,先后出台《自治区家政服务业条例》《关于促进家庭服务业健康发展暂行办法(试行)》《家政服务机构等级划分及评定》、《家政服务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质量规范》《高处悬吊清洗作业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家政培训服务规范育婴》《家政服务家庭保洁服务规范》等多个政策文件和行业标准,为养老产业功能优化、家政管理规范有序,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法规支撑。二是开展家政培训工作。自治区商务厅每年安排300万元资金,对2500名家政服务人员进行培训,主要培训方向为养老护理员、育婴师和保洁员。近五年来,累计培训家政服务人员12500余人,培训人员就业率在90%以上。三是进社区开展老年护理。为更好地满足社区老年人健康需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及家政行业协会联合骨干家政企业,开展了家政进社区服务居家老年人活动。2020年以来,银川市家政企业先后进入阅海万家、湖畔家苑、福通、宝湖、文昌南路、胜利街南华等16个社区,开展活动33场次。重点开展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基础护理、心理疏导、双向转诊、健康教育及家庭护理等活动,为社区老年人提供日托、购物、配餐、送餐、家政服务等一般照料和陪护等特殊照料

(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养老服务地方立法步伐加快,颁布实施《宁夏回族自治区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依法保障养老服务业发展。先后出台《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加快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宁夏回族自治区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实施办法(试行)》等多个规范养老服务发展的政策文件和19个养老服务地方标准,为养老机构深化改革、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功能优化、城乡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管理规范有序,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法规支撑。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增强机构养老供给能力。坚持政府主导与激活社会资本兼顾,着力夯实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探索公建民营改革,发挥资源配置效应。推动开展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养老服务供给有效扩大,激发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的积极性。 二是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功能构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成遍布城乡的201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615个农村老饭,为社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文化娱乐、健身理疗、精神慰藉等多种服务,有效满足老年人就近便利的养老服务需求;推动石嘴山市、固原市、银川市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试点城市初步形成了适度普惠、就近便捷、服务精准、多元供给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格局;通过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公益创投等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养老服务,促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功能提升,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急助医、文体娱乐、精神慰藉等服务,切实增强了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三是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十三五”期间,中央和自治区投入资金6.4亿元实施老年养护院(楼)建设项目21个。通过公建民营或引导社会资本建设,支持建设医疗养老联合体,逐步实现医疗卫生与养老机构资源有效配置利用。全区医养结合机构达到23家,与医疗机构开展签约服务的养老机构63家。积极推动社区层面医养结合服务,部分县区依托日间照料中心建立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对接医疗卫生资源,探索社区医养结合,为有需求的失能老年人提供康复护理、日托短托服务,社区老年人享受医养结合服务更加便捷。四是推进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实施办法(试行)》,推进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持续深化。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在履行基本养老服务职能、盘活养老资源、减轻财政负担、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截至2020年底,全区实现公建民营的养老机构29家,累计吸引社会资本1.2亿元,盘活养老床位0.93万张。五是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全面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加快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落实民办养老机构床位补助政策,护理型床位一次性建设补助最高达到每张床位13000元。开展民办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补助48家养老机构购买综合责任保险,提升民办养老机构发生意外责任风险时的应对能力和善后处置能力,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

(三)建设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养老保险体系。2011年,国家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家建立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自治区从2019101日起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收统支,实现了以养老保险政策全国统一为基础、以基金省级统收统支为核心、以基金预算管理为约束、以信息系统和经办管理为依托、以基金监督为保障的省级统筹管理。

(四)发挥老龄办综合协调职能,扎实做好老年人维权活动,不断加强健康支撑能力建设。制定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宁党发〔202034号)2021-2025任务分工方案,协调相关部门启动养老产业相关法规制定工作。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加大“一法两条例”执法力度,深入开展“老年健康宣传月”“敬老月”活动和“情暖夕阳健康行”项目。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 促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宁卫发〔2020349号),加快推进老年护理险制度、医养康养相结合、家庭病床服务等重点任务落到实处。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结合提案提出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立足工作职能,发挥家政工作的作用,加强与各部门的合作。一是以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为目标,以失能失智老年人为重点,进一步推动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工作。二是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养老事业与养老产业并举,加快转型发展,培育养老服务市场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创新服务模式,优化供给结构,提升供给质量。培育发展养老新业态,聚焦老年人最为迫切的照护服务需求,鼓励发展品牌化、规范化、智能化养老服务和产品,让老年人就近可以获取方便优质的养老服务。三是以构建健康有序养老服务发展环境为支撑,突出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提供便捷可及的专业化、亲情化养老服务,全面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再次感谢各位委员长期以来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同时,欢迎各位委员今后就这方面工作继续给我们提供好的意见和建议。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1830

系单位及电话:流通业发展处0951596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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