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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商务厅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300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2-08-24  

宁商复字〔202259

尊敬的曹智莉委员:

非常感谢您对全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关于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提升产业发展综合支撑力》的提案收悉,经与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等协办部门共同会商,现答复如下。

、工作开展情况

一直来,自治区高度重视现代物流业发展,多措并举支持鼓励全区物流业健康发展。一是加强规划政策引领。先后出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现代物流发展“十四五”规划》《宁夏回族自治区铁路专用线规划(2021—2035)》《加快全区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促进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自治区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实施方案(2022—2025年)》《宁夏农村客货邮商融合发展工作方案》等政策措施,全区现代物流业发展政策环境不断改善。二是畅通物流通道。积极协调港口及物流企业前移港口功能,在我区设置集装箱堆场,提供“一单制”“一箱到底”及“一站式收费”等便利化服务模式,并对国际贸易国内部分运输费用按照运输商品种类分类给予相应优惠支持。先后开通了东向至天津港、青岛港等东部沿海港口的“一单制”铁海联运物流通道;南向至越南、老挝等东南亚国家的西部陆海新通道;西向至哈萨克斯坦等中西亚国家及欧洲(布达佩斯)的国际货运班列,成功开辟银川—伊朗德黑兰“跨里海”铁海运输线路;北向至蒙古、俄罗斯等国家的国际货运班列和卡车班列。三是创新发展模式。自治区商务厅积极推动商贸流通业企业构建现代供应链体系,在推进零售贸易企业品牌连锁化发展过程中,支持企业发挥自身连锁网络优势,完善统一采购和配送体系,优化冷链设备,推动共同配送、集中配送,增强物流配送能力,提高配送效率鼓励供应链创新与应用,2022年向商务部推荐银川市及新百物流等7家企业争创国家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和企业。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创新推进农村客货邮商融合发展,统筹解决农民群众幸福出行、物流配送、邮政快递三个“最后一公里”问题。四是推动网络货运平台发展。鼓励规范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通过网络平台整合车货资源,优化车、货匹配,实现车货需求信息互通,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车辆物流运行成本。目前,全区各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已许可网络货运企业31家,整合社会零散运力3.36万辆,我区网络货运企业对外吸引力不断提升。五是着力培育龙头企业。通过入企服务、落实政策、加大支持等方式,积极鼓励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十三五”以来,我区引进中外运、中国物流、京东物流、新加坡丰树集团等一批知名第三方物流企业;累计培育A级物流企业56家,年营业额均达两千万元以上,其中4A级物流企业19家,年营业额超两亿元。六是强化土地政策支持。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对纳入《全区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库》的物流项目,全面保障用地计划指标。支持工业物流项目采用“弹性年期”方式供应土地, 降低企业一次性拿地成本。对物流企业利用存量土地发展新产业、新业态的,可在5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对符合相关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工业物流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七是强化行业统计监测。今年以来,商务厅对现行社会物流行业统计样本库企业进行了全面优化更新,清退262家已经停产和不按时报送数据企业,新增393家工业、商贸、冷链、物流等企业作为新样本单位。截至目前,在库社会物流统计样本企业563家,能够更精准地反映全区物流行业发展情况。按照国家社会物流统计制度制定的“宁夏社会物流统计报表制度”和“宁夏物流业景气指数调查”获得自治区统计局备案审批。按月发布全区物流行业发展指标情况,为各类决策提供参考。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将“现代物流”列入“六优”产业高位推动发展,给物流产业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我们也将以更加坚定的信心、务实的举措、密切的合作推动全区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强化物流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做强物流园区和企业,以培育龙头园区和企业为目的,积极推进铁路专用线提质增效和投产达效,重点推进“十四五”时期13条铁路专用线建设投入使用,提升重点物流园区物流效率。培育多式联运体系,争取推荐盐池德昌铁路物流中心和中宁天元锰业物流园项目入选第四批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创建名单。补齐联运转运衔接设施短板,提高一体化转运衔接能力和货物快速换装便捷性,打通公铁联运最后一公里,降低物流成本。二是持续提升物流带动产业发展支撑力。要深化物流产业的供给侧改革,围绕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六新六特六优”重点产业,加快引进一批关联度高、配套性强的物流企业,吸引大型物流企业在我区设立区域总部,培育本土物流企业,为农业、制造业和商贸业量身定制物流解决方案,从优化物流服务供给入手带动物流需求的增加,增强物流服务农业、制造业和商贸业的能力。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物流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环评审批服务,制定鼓励货运车辆在我区办理道路运输证照和吸引外流货运车辆回流的具体优惠措施。合理运用自由裁量权,规范车辆超限、违停等处罚标准。加强金融扶持,推进对重点优质项目的金融支持,鼓励存货质押、仓单质押、货车按揭贷款等金融服务。

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同时也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心和指导,我们将以此为动力,不断促进现代物流产业高质量发展,切实支撑农业、制造业和商贸业发展。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2年8月23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商务厅物流促进处  0951-596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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