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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150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2-08-26  

宁商复字〔2022〕58号

强海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凸现产业集群优势,夯实全区名优特色产品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提升品牌价值和开拓市场的战略部署,自治区商务厅积极推动我区名优特色产品走出去和扩大销售工作。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2016年开始,着手布局建设外埠宁夏优质特色产品展示展销中心(简称外销窗口)事宜截至目前,陆续在国内大中城市建成运营了54个集优质特色产品展示展销、品牌推介、餐饮体验、文旅交流、招商引资等为一体的外销窗口。目前,外销窗口运营管理模式初步形成,市场份额不断扩大,逐步实现了宁夏名优特色产品、旅游文化、招商引资、特色餐饮、民俗民情“五个走出去”,为深化区域经贸合作、促进产业融合发展探索了经验,取得了比较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据不完全统计,上半年贸易成交活跃度显著提升,实现销售额5.1亿元,同比增长38%。二是极提振文化旅游消费,提升“宁夏好物”品牌效应,努力提供与市场需求相匹配的文化旅游产品和服务,全力打造全域旅游示范区。三是做好“老字号”认定和规范发展工作,组织老字号和优品企业参加“老字号嘉年华”、中华老字号精品博览会等区内外多项促消费和展览展示活动。四是支持名优特色产品企业开展商标品牌“走出去”布局,利用“4.26知识产权宣传日”“质量月”“中国品牌日”等活动,组织地理标志产品、名优特色产品企业参加中国专交会、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等展会活动。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出台了“宁夏老字号”认定规范的通知》、《关于促进“宁夏老字号”发展的实施意见》、《促进文化创意产品和特色旅游商品发展奖补办法》、《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宁夏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实施方案》等政策,深入实施商标品牌培育工程,进一步提升宁夏名优产品品牌推广、渠道拓展和市场辐射力。

(二)加大品牌培育。始终将培育地理标志产品品牌作为促进名优特色产品品牌建设的有力抓手,围绕我区枸杞、葡萄酒、滩羊等名优特色优势产业,深入实施国家地理标志促进工程,积极申报国家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重点项目,大力开展地理标志运营试点工作。积极开展“宁夏老字号”认定工作,截至目前,认定了“宁夏老字号”企业21家,“宁夏优品”品牌123个。组织开展自治区文化创意产品和旅游商品基地(示范店)认定命名工作,将其纳入旅游线路规划范围,并给予相应政策支持。

(三)强化推广宣传。一是注重我区名优特色产品品牌宣传与推广。根据自治区名优特色产品发展需要和企业销售推广需求,借助全国专业类和综合类展会平台,积极整合优势资源,开展品牌宣传推介和贸易对接活动,强化我区名优特色产品品牌推广。2022年,以“宁夏优品全国行”为主题,组织150余家名优特色产品企业,参加了第二届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第六届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等国内重点展会5场,参展的名优特色产品企业对接意向客户50余家,意向订单金额超千万元,有力地宣传推介了我区名优特色产品产业优势,助推我区名优特色产品“走出去”。二是拓展名优特色产品销售渠道。充分发挥宁夏名优特色产品展示展销中心拓展市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持续宣传推介宁夏名优特色产品,拓展销售新渠道。指导各地外销窗口,结合产品名优特色,研究制定名优特色产品营销策略,开展团购、定制、促销、销售竞赛等活动。积极与国内知名电商平台合作,宣传推广宁夏名优特色产品,线上线下拓渠道三是持续深化闽宁消费协作,拓展福建消费市场。积极适应闽宁协作新要求,充分发挥两省区对口帮扶合作机制,着力推进闽宁名优特色产品产销对接,引导福州、厦门、漳州等地外销窗口与福建各部门及大型企业互动交流,订制配送团购福利产品,深入开展商贸合作。

(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及自治区《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支持我区名优特色产品申请地理标志注册、使用、管理、保护。指导、帮助名优特色产品品牌进行商标注册,形成品牌集聚效应,提升其整体区域品牌的资产价值。二是切实加大我区名优特色产品商标保护力度。以驰名商标、地理标志、涉外商标为重点,建立与商事制度改革相适应的打击商标恶意抢注、侵权假冒工作机制,畅通投诉渠道,构建商标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长效机制,提升企业的商标品牌意识和自我维权能力,为企业品牌“走出去”和海外维权保驾护航。

、下一步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实施产业振兴战略,结合商务工作职能,加强与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对接合作,聚焦枸杞、葡萄酒、奶产业、肉牛、滩羊、冷凉蔬菜等“六特”产业发展,充分发挥外销窗口和全国各类展会的优势和功能,加强市场开拓力度,让宁夏更多的优势特色产品走向市场,持续提升名优特色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一)进一步加强外销窗口运营管理。支持引导境内外名优特色产品销售窗口建设与管理探索建立激励及淘汰机制,强化外销窗口运营和日常监管。大力推动在经济发达、市场成熟、需求较大的区域性国内中心城市和“一带一路”延线国家建设宁夏产品展示展销中心根据销售量、覆盖面和服务功能,优选部分外销窗口,试点建设集市场分析、市场开拓、贸易对接等功能于一体的贸易促进中心。鼓励和支持外销窗口紧盯市场需求,积极发展二级销售网点、社区门店、电商平台专区等市场渠道,不断扩大市场辐射范围。

(二)深化“宁夏优品全国行”活动。精心谋划,切实做好东北亚博览会、中非博览会、东盟博览会等国内综合性及专业性展会的参会参展筹备组织工作,整合资源,创新组展和推介方式,切实增强“宁夏优品全国行”活动的丰厚度,打造贸宣传大品牌,强力推动名优特色产品的品牌宣传,拓展销售渠道。

(三)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对名优特色产品产业的促进作用。在深化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中,不断推进名优特色产品生产企业加大电商融合应用,促进传统企业转型升级。

(四)持续开展自治区文化创意产品和旅游商品基地(示范店)建设。以示范店创建工作为抓手,进一步提高A级景区内宁夏名优特色产品展销区的产品种类、地域特色、文化品位、融合创新、服务保障等质量标准,持续擦亮宁夏名优特色产品品牌。

(五)持续加强地理标志品牌建设。紧紧围绕做好名优特色产品品牌工作,持续推进名优特色产品品牌的挖掘和培育。以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为载体,不断提升名优特色产品品牌的指导和服务。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关注,希望您继续关注我区名优特色产品高质量发展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2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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