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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商务厅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30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3-08-08  

宁商复字〔202355

马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家政服务市场规范管理的提案》收悉,按照提案要求,我厅积极对接协办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民政厅、妇联、银川市人民政府等部门,对提案内容多次进行沟通。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为规范家政服务市场,政府部门要深入研究和制定家政服务业的制度规范和发展计划,尝试通过行政立法的方式,规范家政服务企业经营模式。” 的建议,办理意见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家庭服务业条例》已于2012年3月1日起施行。几年来,对规范我区家庭服务业经营行为发挥了积极作用,从法律上保障了家庭服务业各方的权益,明确了政府各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2017年,自治区商务厅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制定出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促进家庭服务业健康发展暂行办法》,从2018年起由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推动家政企业规范化、标准化发展。自治区民政部门将家政服务发展工作纳入宁夏养老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协同推进,印发《自治区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强化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化建设。

二、关于“成立家政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依法加强对家政服务企业的开办资格审查、运行过程中的业务指导和监管,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的建议,办理意见是:为了压实首府城市的工作,指导银川市成立了银川市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银川市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试点工作方案》《银川市深化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三年实施方案(2021—2023年)》,建立了银川市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协调机制,促进银川市家政服务业全面发展,为全区的家政服务业发展起到了示范作用。

三、关于“健全家政服务业扶持政策体系,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强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培养和扶持具有地方特色的家政服务劳务品牌”的建议,办理意见是:一是打造“好宁嫂”家政品牌。自治区妇联聚焦巾帼家政服务、注重顶层设计,创建代表宁夏家政行业发展的“好宁嫂”家政品牌,申请商标名称、标识注册,统一品牌并加大对外宣传力度。二是促进品牌引领。2021年,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等19部门印发《关于劳务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宁人社发〔2021〕150号) ,培育创建了东耀家政、好美妈妈等一些有特色、有规模的家政劳务品牌。三是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落实自治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360万元,推行家政服务业企业标准化和区域标准化试点以及品牌化示范建设,支持宁夏宏源居家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居民和家庭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吴忠市安馨母婴服务有限公司母婴护理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等自治区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和品牌化示范项目,推进家政服务业标准化发展。

四、关于“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新平台,完善家政服务业大数据查询,方面群众随时能获得真实可靠的信息”的建议,办理意见是:按照《商务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的指导意见》(商服贸函〔2019〕269号)文件要求,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各市辖区内家政服务企业和家政从业人员的信息采集、信息录入、信用核查、信用评价、信用修复、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截至2023年7月27日,全区已有330家企业、7808名家政从业人员信息录入商务部信用系统。正在推进家政信用查APP的使用推广工作。

衷心感谢马俊委员长期以来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同时也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心和指导,我们将以此为动力,不断加大服务保障力度,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3年8月8日


联系人:流通业发展处  胡海霞  0951-596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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