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建议提案

自治区商务厅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552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3-08-08  

宁商复字〔202356

陈金才委员

您及6名委员提出的《关于切实规范“一老一小”月嫂服务工作的提案》收悉按照提案要求,我厅积极对接协办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民政厅、妇联、银川市人民政府部门,对提案内容多次进行沟通。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确立家政行业主管部门,正确引导,严格监督。” 的建议,办理意见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家庭服务业条例》于2012年3月1日起施行。几年来,对规范我区家庭服务业经营行为发挥了积极作用,从法律上保障了家庭服务业各方的权益,明确了政府各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我区先后印发了《宁夏养老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宁夏回族自治区“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宁夏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宁夏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实施细则》《宁夏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为推动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高质量发展、建优配强“一老一小”服务工作队伍提供政策保障。

二、关于“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机制,提高素质,提升服务水平” 的建议,办理意见是:一是近年来,自治区人社部门实施“技能宁夏”行动,持续开展“订单式、定岗式、定向式”“直补个人”“直补企业”和“互联网+”培训 ,大力提升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素质,截至2022年底,全区82家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具备家政服务员培训资质,累计开展各类家政服务职业(工种)培训9964人次,94%的参训人员获得相关培训证书,33%的家政服务员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家政服务行业从业人员技能水平得到明显提升。二是自治区商务厅高度重视家政培训工作,将家政培训工作列为流通惠民项目。自2019年至今投入资金3500万元,支持开展家政职业经理人、从业人员技能培训,提升管理人员能力及从业人员服务质量和就业率2023我厅安排150万元资金用于家政从业人员培训,把养老服务员和育婴嫂培训作为主要培训内容。为提升家政从业人员职业荣誉感,重点提高养老护理员和育婴员两个家政专业门类的职业技能水平,8月举办宁夏家政服务业职业技能大赛,为居家老年人特别是高龄、空巢、失能、留守等重点群体和育婴员提供家政服务作为大赛赛项和内容,在全区范围内营造浓厚的技能学习和比拼氛围,培树一批养老护理员和育婴员专业技能扎实的典型案例。

三、关于“建立行业价格指导体系,降低纷争,保障群众权益”的建议,办理意见是:近几年自治区商务厅重视家政行业协会的协调组织功能,充分发挥协会在沟通政府与企业、规范行业行为、反映企业诉求、加强行业自律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通过转变政府职能、购买服务等方式,扶持家政行业协会发展。支持行业协会推动诚信体系、标准化试点等重点工程建设。鼓励各级家政协会制定行业价格指导标准,监督家政企业的不正当竞争,保障消费者、从业人员、从业机构等各方利益。

四、关于“探索实行家政服务行业立法”的建议,办理意见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家庭服务业条例》于2012年3月1日起施行。几年来,对规范我区家庭服务业经营行为发挥了积极作用,从法律上保障了家庭服务业各方的权益,明确了政府各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2017年,自治区商务厅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制定出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促进家庭服务业健康发展暂行办法》,从2018年起由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推动家政企业规范化、标准化发展。下一步,会根据目前我区家政行业发展现状进一步修订《宁夏回族自治区家庭服务业条例》,为我区家政服务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

衷心感谢成金才等6名委员长期以来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同时也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心和指导,我们将以此为动力,不断加大服务保障力度,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3年8月8日


联系人:流通业发展处  胡海霞  0951-5960714


附件下载:

扫一扫 手机浏览
主办: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地址:宁夏银川市民族北街435号蓝泰广场A座
政府网站标识码:6400000063 
宁ICP备05001183号-3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119号
网站支持无障碍浏览 网站支持IPv6访问 宁夏互联网辟谣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