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1-30
宁商党发〔2022〕11号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事业单位:
根据自治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王金元等同志职务任免的批复》(宁直党干〔2022〕6号)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胡海霞等同志职级任免的通知》(宁组干〔2022〕70号),决定:
王金元任自治区商务厅机关党委委员、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委员、书记;
胡海霞任自治区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二级调研员,免去自治区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三级调研员职级;
免去毕立萍自治区商务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委员,机关纪委书记、委员职务。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党组
2022年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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