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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友林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08  

宁商党发〔2025〕35号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事业单位:

2025年6月23日厅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李友林任自治区商务厅财务处副处长。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李友林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从党组决定之日起计算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党组

202572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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