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5-17
宁商党发〔2025〕21号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事业单位:
经2025年4月29日厅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刘丽任自治区商务厅口岸管理处处长,免去自治区商务厅口岸管理处副处长职务、三级调研员职级。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刘丽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从党组决定之日起计算。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党组
2025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