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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同意注销“宁夏集中拍卖中心”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7-08-21   来源:宁夏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

宁商发【2017】80号
宁夏拍卖行业协会:
按照《拍卖管理办法》、《拍卖法》和自治区商务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拍卖业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宁商建发﹝2011﹞71号)等法规规定及民办非企业注销流程,宁夏集中拍卖中心停止运营两年,经研究,从发文之日起同意注销宁夏集中拍卖中心,停止相关业务运营。
请宁夏集中拍卖中心做好资产清算工作,持此件到有关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2017年7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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