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商发【2017】132号
盐池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你局报来《关于核发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高速公路销售分公司马儿庄服务区(北区)〈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请示》及初审资料收悉。经审核相关资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高速公路销售分公司马儿庄服务区(北区)加油站符合《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规定的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条件,同意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高速公路销售分公司马儿庄服务区(北区)加油站从事成品油零售业务。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企业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高速公路销售分公司马儿庄服务区(北区)
二、经营地址:盐池县盐中高速公路MZK55+550-MZK56+620段
三、法定代表人:任兴文
四、经营范围:成品油(汽油、柴油)零售。
五、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编码:64034122017。
盐池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要做好监管工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报送有关信息及报表。
此复。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2017年1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