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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同意宁夏嘉瑞兴拍卖有限公司从事拍卖业务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5-09  

宁商发〔2024〕21号

宁夏嘉瑞兴拍卖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报从事拍卖业务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规定的从事拍卖业务资质条件。经研究,同意你公司从事拍卖业务。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企业名称:宁夏嘉瑞兴拍卖有限公司

二、经营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兴水园1号楼3层至6层308号

三、法定代表人:刘韵琪

四、注册资金:101万元人民币。

五、经营范围:一般拍卖业务。

六、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编号:6400751100002024

请你公司接此批复后,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开展拍卖经营活动,及时登录“全国拍卖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按时报送有关信息及报表。按规定接受银川市商务主管部门业务监管。

特此批复。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4年5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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