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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6-05-08  

宁商执字〔2026〕7号

宋引:

经查,你于2024年7月25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在对“宁夏天地奔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高端数字化制造(宁夏)基地建设减速机数字化车间数控滚齿机设备国际竞争性招标项目”开展评标过程中,对投标人(中标人)利勃海尔(中国)有限公司永川分公司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条款的情形未提出否决投标意见的行为,违反了《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第五十七条第(九)项的规定。

依据《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百零一条第(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六)项及《自治区商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现责令你:

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6年56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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