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3-21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自治区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我厅现就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开如下: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内容。
2012年,我厅网站共主动公开信息175条。其中,通知公告类信息46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26%;信息简报类信息42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24%;服务贸易类信息15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9%;信息交流34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20%;行业参考类信息33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19%;党务工作类信息5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2 %。
(二)公开的形式。
1.网站。我厅网站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包括年度报告、机构设置、政策法规、文件公告、工作动态、规划发展等子栏目。其中,商务法制专栏公布信息23条,包括转载商务部规章和自治区地方性法规及自治区商务法制工作相关内控制度。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专栏查阅和检索我厅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并可以通过在线和通过政务大厅提交信息公开申请。
2.服务窗口。我厅政务大厅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窗口,开通了政府信息公开热线,由专人接受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各类咨询和申请,实现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网上、网下“无缝连接”,提高了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厅没有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项目。
三、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2012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的扎实有效,但面对新形势、新需求,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三是政务公开网站的管理维护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厅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贯彻《条例》,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不断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2013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优化公开程序;二是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自主自觉自律意识;三是创新工作思路,加大网站维护投入,完善工作平台建设;四是进一步健全机制,强化纪律。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处室和个人将追究责任。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2013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