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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商务厅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03-11  

     2013年,自治区商务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围绕商务中心工作,深入贯彻国家及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不断强化制度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加大服务落实力度,规范工作程序,丰富公开内容及形式,拓展公开渠道,有力地保障了社会各界及群众获取商务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信息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现就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开如下: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内容。
     2013年,我厅网站共主动公开信息53条。其中,通知公告类信息28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53%;动态报告7条,占信息公开总数的13%;规划发展信息3条,占信息公开总数的6%;政策法规7条,占信息公开总数的13%;党务工作类信息8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15%。
     (二)公开的形式。
     1.网站。我厅网站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包括年度报告、机构设置、政策法规、文件公告、工作动态、规划发展等子栏目。其中,商务法制专栏公布信息7条,包括转载商务部规章和自治区地方性法规及自治区商务法制工作相关内控制度。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专栏查阅和检索我厅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并可以通过在线和通过政务大厅提交信息公开申请。
     2.服务窗口。我厅政务大厅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窗口,开通了政府信息公开热线,由专人接受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各类咨询和申请,实现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网上、网下“无缝连接”,提高了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3.新闻发布会。我厅举办新闻发布会1次,为首届中阿博览会新闻发布会,共邀请国内外70余家新闻媒体近150名记者参会报道。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厅没有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项目。
     三、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3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商务工作的公开透明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条例》和自治区有关要求,以及社会群众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是: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领域和深度还需要进一步拓展;二是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服务群众的便捷性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社会群众对商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参与度和关注度还不够高;四是信息公开的平台及渠道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特别是门户网站的管理维护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式和公开形式,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保障落实机制,力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2014年将重点加强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严格责任落实,强化监督检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更加高效简捷;二是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针对商务工作重点工作、社会关注和民生联系密切的相关商务工作内容,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配套制度,优化信息公开流程,积极扩大信息公开范围;
     三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更加细致严谨地做好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工作,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四是强化信息平台建设,加大商务信息中心建设力度,力争将其打造成为全区重要的商务信息中心,提升门户网站运行服务的层次和水平;五是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深化人员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强化服务意识和职责意识,进一步提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2014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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