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牵头负责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承担拍卖、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和成品油流通、汽车流通等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商场、餐饮、住宿等商贸服务业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协同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境内投资主体加强合资合作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责。承担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对大型会展活动等进行安全监督管理的职责。指导商贸领域行政执法工作。
(负责人:王金元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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