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机构设置>内设机构>区域经济合作处
区域经济合作处

处室职能

负责拟订区域经济合作规划和改善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

负责编制全区招商引资专项资金的年度使用计划。

协调落实自治区政府与外省区市政府签订的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事宜。

负责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库和资源库。

承担全区招商引资项目的服务协调、统计分析、考核评价等工作,指导各市县和园区及宁夏政府驻外办事处做好招商引资工作。

联络、指导商务领域中介组织及异地在宁商(协)会,做好以商招商相关工作。

(负责人:赵勇博处长)

处室工作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51-5960748
  联系电话:0951-5960761

主办: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地址:宁夏银川市民族北街435号蓝泰广场A座
政府网站标识码:6400000063 
宁ICP备05001183号-3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119号
网站支持无障碍浏览 网站支持IPv6访问 宁夏互联网辟谣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