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4-26
宁商通〔2021〕39号
五市商务(经合)主管部门:
“五一”假期即将来临,为扎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各类商贸活动有序进行,现就做好“五一”期间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五一”假期,各类商贸活动增多,人员流动大,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多发。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始终绷紧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这根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采取以党组会议、安委会议等形式,传达学习国务院、自治区安委会、自治区应急管理指挥部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要求,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底线思维,强化责任担当,压实责任、精准施策,完善节日期间各项应急预案,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深入推进专项整治行动。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决策部署,按照《全区商贸流通领域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抓好具体内容的落实,进一步细化问题和隐患整改台账,按照时间表路线图,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人员密集高风险场所,开展专项治理,加大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力度,突出集中攻坚阶段重点工作任务,组织商贸流通企业开展自查活动,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落细,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
三、加强重点领域排查整治。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相关通知要求,全面排查隐患,严格落实责任,主动联合市场监管、应急管理、消防等职能部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检查活动,重点对辖区商场、超市、餐饮、住宿、物流、加油站、二手车市场等重点领域和场所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检查,进一步排查安全隐患,对存在问题和隐患要建立台账,落实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跟踪、指导、督查,督促企业制定严密的监控防范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不能包庇袒护,配合有关职责部门,坚决责令问题企业停产停业整顿,确保隐患得到整治。
四、强化措施落实值守制度。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商贸流通企业要切实加强“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按照《全区商贸流通领域重大活动和法定节假日安全生产信息通报制度》(宁商通〔2019〕14号)要求,建立完善信息通报机制。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同配合,健全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掌握人员密集场所和各类商贸促销活动情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五一”期间,要安排专人值班,保持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发现安全生产事故及时处理,并及时上报,迅速组织施救,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附 件: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五一”安全生产检查方案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