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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推动汽车后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6  

宁商通〔2023〕169号

五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促进汽车后市场高质量发展,商务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等9部门印发了《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推动汽车后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商消费发〔2023〕222号),现转发给你们,请五市商务主管部门结合职责,提高依法行政和行业监管水平,持续优化汽车消费环境,进一步释放汽车消费潜力,更好满足消费者多样化汽车消费需求,推动我区汽车后市场行业市场规模持续快速发展。

附件: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推动汽车后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3年1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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