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6-30
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以下简称“中阿博览会”)是由商务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国家级国际性综合博览会,自2013年以来,已经在宁夏成功举办了6届,在国内外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为进一步提高市场参与度,更好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提升中阿博览会开放平台作用,拟引入第三方机构作为中阿博览会市场化运营执行机构(以下简称“执行机构”),现发布如下征集公告:
一、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
(二)具有健全的生产经营组织结构和规章制度。
(三)具有专业的展览策划、组织、操作与管理能力和招商办展活动统筹、组织和安排的能力。
(四)具有承担会展组织活动相应风险的能力。
(五)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信誉,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二、合作期限
执行期限原则上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结束,合同一届一签订,每届博览会结束后,对当届博览会市场化工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续签。
三、合作模式
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秘书处(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以下简称“秘书处”)与执行机构签订《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市场化运营合作合同》,对执行机构进行监督指导。执行机构具体实施展览展示活动、合作伙伴、文创产品、广告资源等领域的市场化工作。市场化运营中产生的工作费用由执行机构承担,收益由双方按照合同约定比例分成。
四、工作内容
(一)执行机构负责展览展示活动市场化运营工作,协同各展区责任单位做好展区规划、招商招展、设计搭建、采购商邀请、贸易配对等组织实施工作;自行测算展会收支平衡点,营销展位并收取展位费。
(二)执行机构负责招募中阿博览会合作伙伴,按照《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合作伙伴遴选办法》多渠道对接各类资源,广泛招募合作伙伴,报秘书处审核后,与合作伙伴签订合同,收取并管理合作资金、物品,组织实施合作服务;落实合作伙伴权益回馈。
(三)执行机构负责中阿博览会文创产品市场化运营工作,征集文创产品开发运营机构,报秘书处审核后,与运营机构签订合同;督促指导运营机构设计制作销售博览会文创产品,收取并管理文创产品授权、销售等各类收入。
(四)执行机构负责中阿博览会广告资源市场化运营工作,开发中阿博览会开幕式主会场、展览场馆、线上博览会平台、会刊、证件等媒介资源广告位,并对广告位进行招商销售,收取并管理相关所得收入。
(五)执行机构负责中阿博览会执委会或秘书处研究确定的其他事项。
五、征集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采取公开征集、集中评分、择优选取的方式进行。
(一)秘书处通过中阿博览会官方网站等平台,发布《关于公开征集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市场化运营执行机构的公告》;
(二)报名机构提交报名所需材料;
(三)评审小组对报名机构进行资格初审;
(四)评审小组评比赋分;
(五)秘书处通过中阿博览会官方网站等平台,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六)秘书处与确定的执行机构签订合同。
六、报名材料
(一)《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市场化运营执行机构报名表》;
(二)《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市场化运营工作方案》;
(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材料;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五)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内容应包括单位简介、人员配置、团队构成、合作伙伴等;
(六)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七)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八)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九)参加本征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以上材料须胶装成册,加盖公章及骑缝章,密封后由报名机构于评比当日自行带至评比现场,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七、时间安排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7月10日18:00前。
现场评比时间: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刘洁,0951-5133840/5133908
报名邮箱:ningxia_expo@163.com
评比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九、特别声明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秘书处(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所有,并在本次征集活动中保留以下权利:
(一)对本公告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
(二)更改本次活动的时间安排。
附件: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市场化运营执行机构报名表
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秘书处
2025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