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4-12
为进一步加强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自治区招标和政府采购专项治理整改要求,立足工作实际,我厅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制定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采购管理办法》(修订版),进一步完善了采购管理制度。
根据新的《管理办法》,厅机关将设立采购监督工作小组,加强采购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建立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机制,确保优中选优,从源头上减少采购行为存在的不规范现象;将以公开招标为主采购方式的额度标准由以前年度的10万元(含)以上提高至60万元(含)以上;明确采购处室编制的活动(工作)方案、采购需求、采购实施计划等经分管厅领导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后提交厅党组会审定。同时,对自治区党政代表团经贸考察活动、区内外培训等特殊事项以及合同签订、项目验收等细节作了进一步明确规定。
附件下载:
附件1:厅机关采购工作流程图.pptx
附件2:采购代理机构信用评价表.docx
附件3:零星采购备案统计表.docx
附件4:采购需求、计划、审查意见书.doc
附件5:项目验收报告.docx
关于印发采购管理办法(修订版)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