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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2017全国农商互联大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11  

五市及盐池、同心县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商务部《关于做好2017全国农商互联大会有关工作的通知》(商建促进函〔2017〕428号),为进一步宣传展示全国农商互联成果,交流经验,便利电商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对接,促进农产品流通模式创新,9月22日—25日,商务部委托流通产业促进中心在山东省潍坊市召开“2017全国农商互联大会”,为做好我区参会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安排
    (一)会议内容。
    组织召开全国农商互联成果展览会,举办全国农商互联主题论坛及全国农商互联经验交流会,现场观摩潍坊市农商互联成果。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9月22-25日,其中,会议及参观时间为9月22日—23日,展会时间为9月22日—25日,9月21日全天报到。
    地点:山东潍坊富华大酒店(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福寿街168号)
    (三)主要活动。
    1.2017全国农商互联成果展览会。展馆设“百县百品”专区、农商互联名特优农产品专区、扶贫专区及电商与服务企业专区等四个专区。
    2.全国农商互联主题论坛。围绕“农商互联、融合创新”开展主题演讲,主要内容为政策解读、理论前沿、经验做法、趋势预测、信息发布等。
    3.全国农商互联经验交流。组织有关省、市、企业交流发言,总结交流农商互联做法与创新经验。
    4.农商互联现场观摩。现场观摩潍坊市农商互联标准化成果、农商互联代表性企业及农产品。
    5.其他活动。举办“全国农商互联产业联盟”成立仪式,举行“全国农商互联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上线、中国食品谷发展及潍坊市“三同”工程发布会。
    (具体方案见附件1。)
    二、有关要求
    (一)认真做好组织工作。
    请五市及盐池、同心县商务主管部门组织做好辖区有关企业的推荐工作。
    1.“百县百品”参展企业1-2家,重点推荐“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龙头企业。推荐标准见附件2。
    2.拥有全国驰名商标或自治区著名商标的名特优农产品企业1-2家,进入“名特优农产品专区”展示。
    3.农产品电商采购商、农产品流通企业采购商、农产品流通技术服务企业(冷链、检测、追溯、物流等)或金融机构等1-2家。
    (二)总结工作经验与典型案例。
    请五市及盐池、同心县商务主管部门总结本市、县农商互联工作的先进经验、做法与典型案例,可与农产品流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精准扶贫相结合,突出联产品、联设施、联标准、联数据、联市场等“五联”特点及工作成效,同时推荐1个市、县或企业典型案例。
    (三)参会费用。
    除国家级贫困县参会代表1人食宿费用由大会承担外,其他参会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请五市及盐池、同心县商务主管部门从培育和发展我区农产品品牌,扶持企业提高互联网技术应用水平等方面,高度重视“2017全国农商互联大会”,认真推荐符合要求的企业和名特优产品参会参展。于2017年8月18日18:00前将推荐名单、经验总结及典型案例报送至自治区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
    联系人:曹显宏   0951-5960752  17309511777
    李  瑞   0951-5960724  17795100696
    邮  箱:caoxianhong@nxdofcom.gov.cn
 
    附件:1.2017全国农商互联大会主要活动
          2.“百县百品”专区产品推荐条件
          3.参会回执及参展商报名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2017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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